太和镇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入库公开比选公告

太和镇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入库公开比选公告


  经研究,太和镇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入库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市政管理所

  二、企业库基本情况

  1、企业库名称:太和镇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库。

  2、企业库概况:向太和镇辖内各行政村提供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专业服务(“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危废等处理不在本次入库范围。对于太和镇辖内各行政村工业垃圾处理服务单项合同标的额在400万元以下的服务,直接在该企业库中选取相关专业企业。

  3、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的入库合同有效时间为准。

  三、入库申请人合格条件

  (一)参加投标活动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资质要求

  1、具有处理工业垃圾资质,或与相关处理工业垃圾资质的企业合作证明。

  2、具有工业垃圾运输许可资质,或与相关工业垃圾运输许可资质企业合作证明。

  3、具有合法处理工业垃圾场地和工业垃圾暂存场地。

  4、提供工业垃圾处理方案。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四)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罚期内;

  (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入库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次建库工作,且与招标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七)不允许联合体报名申请参加;

  (八)不接受企业以分公司名义报名申请参加;

  以上合格条件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1、报名申请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

  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3、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报名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报名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5、提供处理工业垃圾资质资质或与相关处理工业垃圾资质的企业合作证明;工业垃圾运输许可资质,或与相关工业垃圾运输许可资质企业合作证明;合法处理工业垃圾场地和工业垃圾暂存场地证明复印件各1份(盖报名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6、在入库日起计算两个月内在太和镇辖区范围内设有合法的工业垃圾处理或暂存场地承诺书;(盖报名企业公章)

  7、参与报名的企业提供工业垃圾处理方案;

  8、提供相关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9、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

  10、提供符合密封要求的报价函(封口处盖报名企业公章)。

  五、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

  由太和镇市政管理所负责组织,党政办、环安办、财所、农业办、经济办及纪委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太和镇纪委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

  (二)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次建立太和镇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库原则上入库企业不超过5家,当满足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前5的企业入库。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不足5家,有3家或3家以上的,全部入库;不足3家的,建库单位须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

  2、对于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5家,有3家或3家以上的,通过资格审查后,全部入库;若第一次公告报名不足3家的,须进行第二次公告或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若依然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采用其他方式进行。第一次公告后报名的单位,第二次公告后仍视作已报名,不须再次报名。

  六、入库报名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牛岗南街19号三楼(太和镇市政管理所)。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截止报名时间为5月13日下午5:00。

  七、入库企业的管理

  (一)为对入库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管理,正式入库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入库合同。入库企业在入库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太和镇的有关入库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由太和镇相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或上报上级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

  (二)企业入库规定。申请入库的企业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企业不予以入库。

  1、入库起计算两个月内太和镇辖区范围内设有合法的工业垃圾处理或暂存场地。相关场地要符合环保要求,有围蔽、顶棚等,做到不影响周边居民;

  2、太和镇一吨工业垃圾综合处理单价为入库企业的平均单价(工业垃圾综合处理单价为库内企业在太和镇辖内暂存点开始处理工业垃圾的价格,不包含各行政村送往库内企业在太和镇辖内暂存场地所产生的费用);

  (三)市政所定期对库中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入库单位进行更新,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暂停或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1、被国家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者;

  2、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者;

  3、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者;

  4、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者;

  5、出现行贿、弄虚作假、挂靠、不正当竞争或其他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者;

  6、在省、市、区相关专项检查中被责令停业整顿者;

  7、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太和镇市政管理所签订入库合同者;

  8、对成为入库单位在被选定后拒绝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被选定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者;

  9、出现卖标情况;

  10、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但未办理延续手续或延续申请未被批准通过者(未通过之日起入围资格自动失效);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者。

  (四)入库企业与太和镇辖内行政村签订服务合同必须提供一份给太和镇人民政府留底,并接受太和镇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不服从监督管理的企业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八、以上报名资料如组织部门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报名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九、意义与投诉

  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市政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牛岗南街19号三楼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太和镇纪委监察组

  投诉受理电话:***-********

  十、其它事项

  本次建库活动的公告、公示以及相关信息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doc" alt="1.太和镇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入库公开比选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1.太和镇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入库公开比选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

  *******.doc" alt="2.报名申请函.doc">2.报名申请函.doc

  *******.doc" alt="3.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doc">3.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doc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市政管理所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市政管理所

  2020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库 企业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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