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北巷雨污分流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建设北巷雨污分流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建设北巷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北巷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城北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机关名称)以城北发改工信[2019]1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北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宁市城北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道路现状总长1259米,车行道宽7.4-9米,人行道宽1-12米,计划敷设DN500雨水管网2200米、DN400污水管网1450米,车行道改造11982平方米,人行道改造8983平方米,并实施绿化及交通等附属工程以上内容全过程施工进行监理。

建设地点:建设北巷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6月15日 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应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工建(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05-12 00:00时至2020-05-18 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5日9:00(北京时间).

5.2由投标人(招标代理)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项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在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城北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祥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12@qq.com">********12@qq.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6楼605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西宁市城北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青海祥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6楼605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12@qq.com">********12@qq.com

监督单位:城北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

名称:青海祥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5楼510室

联系人:蒲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建设北巷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北巷

1.1.6

项目建设规模

道路现状总长1259米,车行道宽7.4-9米,人行道宽1-12米,计划敷设DN500雨水管网2200米、DN400污水管网1450米,车行道改造11982平方米,人行道改造8983平方米,并实施绿化及交通等附属工程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

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开工日期:2020年06月15日

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1866.815456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道路现状总长1259米,车行道宽7.4-9米,人行道宽1-12米,计划敷设DN500雨水管网2200米、DN400污水管网1450米,车行道改造11982平方米,人行道改造8983平方米,并实施绿化及交通等附属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

1.3.3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招标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1条规定;

(2)信誉要求: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投标人上年度《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的评定等级。投标人上月最后一天《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总监理工程师上年度《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的评定等级。评为A级的加2分,B级的不加减分,C级的半年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半年后投标扣2分,D级的一年内不得投标。

(4)本年度总监工程师信用得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总经理工程师上月最后一天《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的评定分值。

(5)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附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省外企业《进青建设企业登记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登记。

(8)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足额计取或者让利、优惠的。

(9)关于财务状况,不作为评标要求,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作为参考资料。¨ 否 不需提供。

?是 可提供2018年至2019年的财务情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 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补遗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如有图纸中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或有可能出现歧义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网上提问菜单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澄清文件(QHCF格式),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下载。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QHCF格式),各投标申请人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澄清文件菜单下载。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3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贰拾柒万元整(大写)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建工[2019]452号)第39条规定,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材料证明。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约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保证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保函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

(1)银行账号:非统一收取保证金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时:

收款行号: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生成的子账号为准

开户行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生成的子账号为准

收款人账号: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生成的子账号为准

二、保证保险保单。

服务机构:青海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组。由保险服务机构出具保证保险保单,依据《青海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施工保证保险实施方案》(青建工(2019)106号)要求,应采用青海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统保项目提供的保单,该保单已完成于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投保。开标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可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保情况,该保单格式见第五章。

保单咨询联系人:马小军186*****745。0971-6127,***-*******

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四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详见招标文件总则3.4.4条款。

□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3年,2017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04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免费使用青海省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使用Word,Wps、AutoCAD等工具按照规定的目录和格式编制技术标。操作步骤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使用青海省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生成后有QHTF后缀形式的加密文件。

2、投标文件编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格式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当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投标人由于CA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需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介质。

2、如果出现CA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CA数字证书应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时。投标人应当用新的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3、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数据库中投标信息,资质证书人员业绩的相关投标材料,投标时相关材料应从数据库中获取电子资料。

4.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人在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招投标操作手册。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承诺本电子招标文件为项目的唯一招标文件。
5.招标人如需要相应的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6.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的评标资料是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等的打印公文。在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从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打印装订成册。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59:00(北京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系统,选

择进入应开标的项目、标段。做好准备;

(2)宣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到,现在依法进行开标;

(3)宣布开标纪律;

(4)点击获取应开标标段投标单位名称;

(5)投标文件解密;

(6)开标;

(7)按规定形成开标记录;

(8)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疑议,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

开标过程如有疑议,编制《开标过程中其它事项记录》;确认开标结果;

(9)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评委1人,抽取评委4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3)取

7.1

中标候选人、商务标

A、B、C 系数的公示

媒介及期限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 3 日;

3、中标候选人公示:依据 2017 年 11 月 23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 10号令)第六条规定;

4、评标基准价合成公示:依据青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青建工[2019]452 号)文附件: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第三条“实行电子开标的,上述方法通过发出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目前省平台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专家在招标人、监督单位共同监督下:先抽取“评标基准价合成方式一、二”;

如果抽取到“评标基准价合成方式一”再由评标委员会抽取 A、B 值。抽取结果由招标人或 代理机构公布结果”。要求与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公布。评标基准价合成抽取公示:

□ 基准价合成方式一A : B:

□基准价合成方式二

7.4

确定中标人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除招标人明确要求排序外,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不排序;招标人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程序控制和决策约束机制,根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咨询建议,结合对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复核情况,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自主确定中标人,并依法依规接受监督。

?排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中约定

□不要求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为 元,执行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商定。

9.2

企业信息入库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人应提前完善好数据库中相关信息。

9.3

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按本须知“说明: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

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

9.5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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