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自动零售项目招商公告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自动零售项目招商公告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自动零售项目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贸分公司的委托,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自动零售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项目备案,现通过公开招商择优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自动零售项目
二、招商人
三、项目概述
本次自动零售项目为共享充电宝项目。
四、合同期限:3+2年
五、招商保证金:10万人民币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管理规定,并具有行业必要的从业执照或资质的企业法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且注册资本、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的企业法人;
3、具有国内外大中型机场(2019年旅客吞吐量达1000万人次以上)或国内大型商场经营经验。共享充电宝项目需具有广阔的网络,铺设的租还点覆盖50个主要城市以上,能基本满足用户的借还需求;
4、在国内外无中标(或成交)后违约的记录。截止到2020年5月11日无拖欠合同租金。
七、产品相关证明(提供证明文件)
1、共享充电设备符合航站楼安全相关规定,充电宝采用阻燃材料,防火性高;
2、共享充电宝各参数符合民航局新版《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手册》(AP-SB-2017-001)的要求,单个充电宝额定容量不超过160Wh;
3、共享充电宝需具备一种或多种相关安全证书,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产品认证证书(CQC)、物质安全说明书(SDS),或欧盟CE认证、美国FCC认证等;需具备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最少应具备空运条件鉴定报告书)。
4、具备行业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
八、报名时间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30日;
2、报名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合格证、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要求提供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行业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安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九、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如为该品牌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不得在设备上为第三方悬挂、张贴及播放广告或从事具有广告、促销性质的活动。
十、招商声明
本次招商是企业自主招商行为,在招商过程中借鉴了《招标投标法》的招标模式和程序,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标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贸分公司
地址: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联系人:谷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sheshangmao@163.com
招商代理机构: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楼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正浩支行
联系人:李凯电 话:024—********
传 真:024—********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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