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车辆(垃圾车)交易文件附件公告

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车辆(垃圾车)交易文件附件公告

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车辆(垃圾车)

采购文件编号:NGD2020B010013GK0013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期: 二 0 二 0 年 五 月目录

第一节 采购公告.........................................................................................................1

第二节 投标须知.........................................................................................................11

第三节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30

第四节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样本)................................................................ 37

第五节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52

第六节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59

第七节 规格技术参数...............................................................................................661

第一节

采购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

购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车辆(垃圾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车辆(垃圾车)

项目批准/备案文号:奈财购备字(电子)【2020】00014 号

采购文件编号:NGD2020B010013GK001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

预算金额

(元)

附件

材料

1 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车辆(垃圾车)

1

详见采购文件

916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参与开评标活动提供解除隔离健康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居

民电子健康卡(码)的相关要求及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5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每个工作日 8:30

—12:30 时,下午 1:00—5:30 时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

采购文件,未用 CA 锁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2、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tongliao.gov.cn),点击“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告栏,浏览采购信息。

3、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投标。办理方法:需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ggzy.tongliao.gov.cn)进行诚信库注册,在诚信库注册后,按要求录入并

提交基本信息的,系统将自动通过,无须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比对,用户务必保证在诚信库

中录入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事宜详

见《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取消诚信库现场比对环节的通知》。4、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将使用“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TLTF),在通辽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供应商)系统内上传;(2)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nTLTF)拷贝至单独的 U 盘

内,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单独密封,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3)开标(递

交响应文件)时,应当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使用的 CA 锁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供现场解密

投标文件;(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TLTF);

②开标(递交响应文件)未递交电子版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nTLTF)U 盘

的;

③未携带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使用的 CA 锁的。

5、公告发布媒体: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tongliao.gov.cn)

6、投标保证金:

①金额:15000.00 元

②交款方式及时间: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从企业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在 2020 年 6 月 4 日

9:00 时前,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采购)人指定银行的指定账户并到账(以平台实际到账时

间为准,约定时间以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人)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将拒绝投

标)。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4 日 上午 9:00

投标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 年 6 月 4 日 上午 9:00

开标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2邮政编码:028300

联系人: 刘铭华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奈曼支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地址:奈曼旗

邮政编码:028300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9*****267

3附件:

********11

第二节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1

采购人

名称: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地址:奈曼旗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139*****267

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铭华

电话:****-*******

邮箱:dehuizhaobiao@126.com

3

项目名称

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车辆(垃圾车)

4.1

交货期

签订合同时约定

4.2

交货地点

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4.3.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

4.3.2

质保期

设备质保期为设备通过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

4.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竟)标有关的费用。不

论投(竟)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

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按照内工建协价格

[2016]17 号文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服

务费。

4.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9.2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的规定,在开标前

递交 1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12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奈曼支行

账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 锁)登录通辽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

16.1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17.1

投标(响应)文件

的数量和签署

1、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

辽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TLTF),

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供应商)系统内

上传;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交 U 盘形式储存的可读电子

版投标文件一套(不得设置权限密码),须单独密封。包括:

①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非

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nTLTF);

②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标书签章后生成

的 PDF 版投标文件;

注:本次投标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7.2.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

18.1

投标(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记

18.1.1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8.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版投标文件”

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1.3 未按本章第 18.1.1 项或第 18.1.2 项要求密封和加

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8.2

封套应载明信息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在 年 月

分前不得开启(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响

应供应商)印章)

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4 日 9 时 00 分

22.1

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23.1

评审委员会的组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 513

成和评标方法

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进入开标会场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

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内容须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及身份证原件;解除隔离

健康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及承诺书。

履约

担保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数

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10%,分期付款的项目,经双方商定,可以不预收履约保证

金。待完成验收后,采购单位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必须

缴纳履约保证金。一、说明

本招标(采购)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

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采

购)文件的采购人特指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

招标(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供应商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等)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 合格的货物

2.6.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

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

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项目基本情况:

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车辆(垃圾车)已由奈曼旗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奈

财购备字(电子)【2020】00014 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单位为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项

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交货期、付款、投标费用

4.1 交货期: 签订合同时约定

4.2 交货(交付使用)地点: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4.3 付款

4.3.1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4.3.2 质保期:设备通过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

144.4 投标费用

4.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竟)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竟)标结果如

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4.2 本次采购活动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按照内工建协价格【2016】17 号文件向中

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须知

3)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4)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样本)

5)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6) 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7) 规格技术参数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等,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

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答疑

澄清文件的形式发给每个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答复的内容将以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

通知后无需确认,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采购相关的澄清文件,采购人不另行通知,潜在供应商未按澄清文件办理投标事宜,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6.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15意。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通辽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答疑澄清文件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投标人无需确认,

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7.2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投标(采购)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

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

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公制。

9.投标(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适用)

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技术偏离表

九、商务部分

十、其他资料

9.2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9.3 资格审查资料:

(1)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1、开标后采购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资料

以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加密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的供应商名称应保持一致,资料不齐全或

名称不一致的为无效投标。

2、进入开标会场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

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内容须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及身份证原件;解除隔离健

康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及承诺书。

10.投标(响应)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响应文件)的编

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制作。

10.2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资格

资信证明文件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

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

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

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

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4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

11.5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参加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1712.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

1)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的规定,在开标前递交 15000.00 元的投

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奈曼支行

账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 锁)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

15.2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在公告规定的时间以电汇的形式提交到指定专户,进

账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 60 天期限内有效。

15.3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4 未中标(成交)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后退

还。

15.5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合同后退还。

15.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投标的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 60 个日历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

18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响

应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响应供应商)

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

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

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17.1.1 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

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TLTF),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供应

商)系统内上传;

17.1.2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交 U 盘形式储存的可读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不得

设置权限密码),须单独密封。包括:

①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

展名为 nTLTF);

②投标文件 PDF 版

17.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7.2.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三章“投标(响应)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进行编写,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

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7.2.2 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

名为 TLTF),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供应商)系统内上传;(2)将使

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nTLTF)

拷贝至单独的 U 盘内。

17.2.3 投标(响应)文件应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红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8.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8.1.1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8.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

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1.3 未按本章第 18.1.1 项或第 18.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

不予受理。

18.2 封套应载明以下信息: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印章)

18.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响

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0.迟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响应)文件。

21.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

位系统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LTF)。

五、开标与评审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采

购人和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

审计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采用网上招标的,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投标人

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人(供应商)在开

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系统将自动提取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并按照开标一览表信息采取语音自动唱标。

20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TLTF)U 盘,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

统内解密投标人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出现问题后,经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

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TLTF)。

22.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签字确认。

2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采购

人及评审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共 5 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

23.2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

标(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3.3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见“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24.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

格、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

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无效。

24.3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

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评审

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

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4.4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

21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此条可视情况);

3)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投标(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和装订不符合规定的;

5)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8)交货期不能满足要求的;

9)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

10)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如原文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

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一部分的;

3)不满足采购文件中标注必选符号技术条款要求的;

4)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5)符合采购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技术条款的。

25.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其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

采购文件须知规定的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

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响应供

应商)的印章。

25.2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6.投标的评价

26.1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采购文件须知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2)公司状况(技术人员的资质、资金状况、交纳税金等);

3)所投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4)所投货物的性能、安全、质量、可靠性、完整性。

27.授标

27.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参加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27.2 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

27.3 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7.4 中标(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

体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

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

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6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

28.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 (若适用)

节能产品

(1)节能产品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

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

(2)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当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节能清单中

23所列的节能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其投标价格给予 5% 的价格扣除,按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4)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产品属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

构认证的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明显;二是产品生产批量较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三是产

品具有比较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四是产品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政府

采购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5)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应从公告媒体上打印相应页以证明。未附

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环境标志产品

(1)环境标志产品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

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

(2)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当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内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节能清

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其投标价格给予 5% 的价格扣除,按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时,应从公告媒体上打印相应页以证明。未附证

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9.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若适用)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清单要能体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并自行计算

出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且必须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装订在一起),

24否则不予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价格扣除

清单才能给予价格扣除。

(3)对于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必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

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供应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

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公告、质疑

30 质疑提出

3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2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25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0.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0.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 投诉提起

3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

提起投诉。

31.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31.3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4 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

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26(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1.5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

七、废标条款

32.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授予合同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收到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

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九、评审纪律和注意事项

34.评审工作为保密评审,涉及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供应商代表进入评审现场,须关闭

一切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

35.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及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

36.涉及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供应商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

触,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暗示、馈赠,不得参加供应商以任何方式组织的宴请、娱

乐等活动。有需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办法进行。

37.对每个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和报价,涉及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给予保密,不得泄露给其

27他供应商。评审开始之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响应)

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人员透露。

38.供应商不得干扰评审工作,如果有企图对评审施加影响的行为,将会导致投标(响应)

被拒绝。

39.评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不客观的提议。集中精力,采用集中

办公方式。

40.涉及评审工作的人员若有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程序处理,并取消参加评审有关工作

的资格。

十、适用法律

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一切政府采购活动均适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28十一、内工建协 [2016] 17 号文件

2930

第三节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1.定义

本须知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

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

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相

一致。

3.专利权

买方在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过程中,卖方承担第三方提出、追究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和工业设计权等责任。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

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条件

5.1 若是外国货物:

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 30 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

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

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

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送买方。

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3)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 7 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的名称、装货日期、

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4)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5.2 若是国内货物:

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5 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

装箱号、总毛重、总体积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

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

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5.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

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 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

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

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7.保险

由卖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 lOO%的“一切险”保险。

3132

8.采购资金支付

见“投标须知”规定。

9.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

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和示意图连同设备一道交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

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

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

年内免费保修,且第一年内

上门服务。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

方负担。

10.2 卖方在收到设备用户第一个报修电话后,本市应在

小时、外埠应在

小时内

赶到事故现场,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若现场不能解决,应最多不超过

日内将设

备修好。在维修过程中由卖方提供一台同种工作效果的设备作为备用机,保证买方不耽误工

作。

10.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

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4 提供的软件是最先进的,技术含量较高,并提供该软件的升级换代服务。

11. 检验

11.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

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

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1.2 买方应会同用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验

收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和退货。

12.索赔

12.1 根据合同,卖方对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

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

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同意降低

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要求的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

险并负担买方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2.2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

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5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须知第

12.1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重议付款或从卖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

回索赔金额。

13.迟交货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或

终止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

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不可抗力

14.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

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

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3314.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

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

续 3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 税费

15.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5.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5.3 在中国以外地区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6. 仲裁

16.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合同履约地仲裁机构寻求解决办法。

16.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6.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负担。

16.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7. 违约终止合同

17.1 在卖方违约且买方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

同的书面通知书。

17.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8.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

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8.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

合同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3419. 转让和分包

19.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2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

但原投标书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0. 售后服务

20.1 售后服务承诺书

20.2 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

20.3 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20.4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及其资质情况

21. 验收办法及要求

21.1 外观检查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4)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外观

检查;

21.2 数量验收

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

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

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

书等;

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21.3 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

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

35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

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工商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

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

5)关于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本养护、处理

一般问题;

6)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

7)特殊、特种仪器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1.4 验收确认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及预验收后,采购单位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

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

22.适用法律

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3.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 合同应双方签字。

23.2 合同一式五份,以简体中文形式,买方持有一份,卖方持有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持

有一份,奈曼旗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持有二份。

23.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

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6第四节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样本)

3738

投标(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号:

采购文件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

话:

日期:39

一、投标函

致: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文件编号)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邀请,我方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 开标一览表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适用)

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技术偏离表

九、商务部分

十、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交货期

天。

5、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

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

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效期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详细地址)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期: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41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采购文件

42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题

报价

投标总价采购文件

43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适用)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采购文件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格式自拟)

44采购文件

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附;汇款凭证复印件)

45采购文件

七、资格证明文件

1)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6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7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职务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职务

单 位 简 历

及机构

单位

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

总数

生产工人

上一年

主要经

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

工程技术人员

总产值

万 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万 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

产品

1.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2.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3.

占地

面积

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主要项目

情况

产品名称

上年销售

上年销售额

主要产品及销售情况

主 要 用 户 名 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8

八、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元

序号

产 品 名 称

所投品

牌规格

型号

制造商

名 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招标文件规格配置

参数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提供

的规格配置

参数技术要求

偏离情况

1

2

3

4

..........

5

合计

1.投标人必须对应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规格配置参数技术要求”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不得照抄复制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4. 技术偏离表中须明确品牌、型号、规格,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6.所投产品中如要求安装软件,应提供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7.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日期:

日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9

九、商务部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0

十、其他资料

1 、 供 应 商 近 三 年 内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

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 供 应 商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息 系 统 公 示

(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1

4、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采购中若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以现

金方式(或支票、汇票、电汇、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工程招标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分摊

在相应单价中,不得单独列报。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合同价

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话:

期:

5、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文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2

第五节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政府采购合同

)类

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合同编码:

买方:(采购单位名称)

卖方:(供应商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日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3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买方:(采购单位名称)

卖方:(供应商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经(同级财政单位名称)批准(项目批准书文号),(代理机构名称)受(采购

单位名称)委托,采用(采购方式),巳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遵循本项目采购(采购)文件(编号:)的各项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响

应)的相关约定,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采购单

位和供应商共同审核,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资料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投标(响应)文件;

3.在采购活动中,评委会(谈判、询价小组)与中标人或采购人与中标人议

定的各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内容相一致。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4

三、采购货物、服务有关信息

表 1 采购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

货物、

服 务

品 目

名称

产 品

类 型

(进口/

国产)

品目类

别(排

气量)

重点

统计

指标

技术参数、性能

指标和主要配置

单价 单价

(元

合计

(合

计)

详见表 2

总金额

大写:

小写:

说明:1.采购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内容按照财政部采购信息与计划要求填写。

2.此表应按照分包情况,每包编制一份;对每包货物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

规定,在表 2 中分别列出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配置情况

表 2 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配置情况

编号 技术指标名称

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配置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说明:此表按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每一种货物要单独制作一份。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5

四、合同总价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合同总价金额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国库集中支付(

),采购单位支付(

)。

2.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其余

部分

时间内一次性支付。

3.采购单位使用人民币支付货款。

4.供应商收取货款开户行名称、帐号等信息。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交货时间:供应商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日内一次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

3.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在交货前向用户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

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4)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

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七、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对所提供货物的售后服务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

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

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6

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

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

地之内的应在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

协助的,应在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

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

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

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上述为共性条款,以下针对货物情况可填写具体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八、验收办法及要求:

1.外观检查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

等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4)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当行业标

准高于国家标准时)、企业标准(当企业标准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时)进行外观检

查。

2.数量验收

(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

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

(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

品检验合格证书等。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7

(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

到和实到数量。

3.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安装、试机。

(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

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

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工商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

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

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

(5)关于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

本养护、处理一般问题。

(6)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

(7)特殊、特种仪器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4.验收确认

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及预验收后,采购单位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由

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验收不

合格,终止合同,后果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自负。验收合格并最终签字即为完

成交货,本合同货物验收责任人是采购人。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

数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10%,分期付款的项目,经双方商定,可以不预收履约保

证金。待完成验收后,采购单位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必

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8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单位、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单位、供应商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交采购代理机构和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附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如果委托授权的话)。

卖方: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卖方: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买方:采购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买方:采购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说明:本合同样本除《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性能

指标和配置情况》及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要求外,其他条款可以根据本

规范“商务须知”条款和采购项目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9

第六节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 1-3 名中标候选

人。

(二)评分标准

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审查

报名及保证金缴

纳情况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进行保证金缴纳。(审

查汇款凭证)

投标承诺书及法

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要求、签署、

盖章、委托人身份等)

开标一览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要求、签署、

盖章等)

投标文件规范性、

符合性

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装订、签署、盖章、

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等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商务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交付使用时间、质保期、付

款方式要求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中不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要求联合体投

标,符合本招标文件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

求)

服务需求内容

服务内容明确(逐一对应)并实质性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0

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

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1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其中:价格部分(30 分)、技术部分(40 分)、生产厂

家及产品综合测评(10 分)、商务部分(20 分)。

1

价格部分

(30 分)

满足采购文件全部技术指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部分

(40 分)

1、不满足采购文件中第七节“规格技术参数”要求的视

为无效投标。

2、能满足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30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条指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

加 2 分,最多加 10 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响应表、检测报告及厂家授权

书”为评审依据。

生 产 厂 家

及 产 品 综

合测评(10

分)

产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人员技术力量、同类项目业绩、

相关荣誉等方面综合评定 0-5 分

所投产品质量可靠、安全,产品技术指标最大限度满足业

主要求 0-5 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2

3

商 务 部

(20 分)

售后服务

(1)设备质保期为设备通过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承

诺质保期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6 个月,得 0.5 分,此

项最多得 2 分。

(2)设备故障维修方案 0-4 分

(3)应急保障措施 0-4 分

(4)质保期后维护服务承诺及方案 0-5 分

(5)提供切实可行的安装调试、培训方案、现场技术

指导,0-5 分(要求详细列出对人员的培训内容和

时间安排,承诺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达到买方

要求)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3

(三)开标

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前应当通知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

监督开标活动。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

家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若采购文件存在不

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调整采购需求,采购单

位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若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

程序符合规定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

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监督人员或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委托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同时,供应商可向采购单

位提出与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的回避申请。采购单位应向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能够认定属实的,采购单位应向该评标专家提出回避,并从专

家候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工作人员众拆封,对供应

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响应)文件

的其他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唱标并作好开标记录。采购人、供应商、监督人员对唱

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宣读的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采购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

唱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当

废标。采购人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或者调整采购需求后,采购单位重新组织采购。

满足政府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不足 3 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评标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4

评标委员会应当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评标的方式进行评标。

评标前,采购单位应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印发和宣布评标律和评审工作规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遵照执行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同时推选评

标委员会召集人。评标委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

避。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未交投

标保证金的,或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投标(响应)文件不符的、

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或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或不符采购文件规定的销售受权

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均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当废标。对废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响应)文件,须由

采购单位进行复核确认。有效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评标委员会可以就投标(响应)文件中存在的疑问,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要求

投标入书面解释和澄清。供应商的解释和澄清不得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供应商书面解释和澄清应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合格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服务等部分独立

进行评审并签字,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公式计算,其结果由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负责复核、统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

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按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发现评审意见有失

公正时,提请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和全体评标专家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统计结果,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5

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开标和评标过程由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标报告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

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

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

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6

第七节

规格技术参数

皮卡

数量:1 辆

车身形式

皮卡

动力类型:

汽油机

功率

118KW

变速箱:

5 挡 MT

长×宽×高(mm):

5395×1800×1730

车身结构:

4 门 5 座

车身参数

车长(mm):

≥5395

车宽(mm):

≥1800

车高(mm):

≥1730

轴距(mm):

≥3350

发动机

排量(L):

≥2.4

进气形式:

≥自然吸气

气缸排列形式:

≥直列(L 型)

汽缸数:

≥4

每缸气门数(个):

≥4

缸盖材质:

≥铝合金

缸体材质:

≥铸铁

最大马力(Ps):

≥160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7

最大功率(kW/rpm):

≥118

最大扭矩(Nm/rpm):

≥230/4000

燃料:

汽油

燃油标号:

92 号

供油方式:

≥多点电喷

环保标准:

≥国 VI

变速箱

挡位个数:

≥5

变速箱类型:

≥MT

变速箱名称:

≥5 挡手动变速箱

底盘转向

驱动方式:

≥前置四驱

车体结构:

≥非承载式

助力类型:

≥机械液压助力

前悬挂类型:

≥双横臂式独立悬挂

后悬挂类型:

≥钢板弹簧式非独立悬挂

车轮制动

前制动器类型:

≥通风盘式

后制动器类型:

≥鼓式

驻车制动类型:

≥手刹

前轮胎规格:

≥235/70 R16

后轮胎规格:

≥235/70 R16

座椅配置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8

座椅材质:

皮质

灯光配置

近光灯:

卤素

远光灯:

卤素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9

扫路车

数量:1 辆

发动机技术参数

排量(ml)

≥2982

功率(Kw)

≥95

排放标准

≥GB17691-2005 国Ⅴ,GB3847-2005

燃料种类

柴油

底盘技术参数

底盘名称

≥载货汽车底盘(二类)

外形尺寸(mm)

≥6740,5890,7190×2100×2390,2370

轮胎数

6

钢板弹簧片数

≥8/10+7

前轮距(mm)

≥1740

整车主要技术参数

总质量(Kg)

≥8275

额定载质量(Kg)

≥1730

整备质量(Kg)

≥6350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3

轴数

≥2

轴荷(Kg)

≥3300/4975

外形尺寸(mm)

≥7160×2200×2750

前悬/后悬(mm)

≥1130/2230,1150/2210

轴距(mm)

≥3800,3308,4100

最高车速(Km/h)

≥10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70

垃圾自卸车

数量:1 辆

发动机技术参数

排量(ml)

≥5900

功率(Kw)

≥132

排放标准

≥GB17691-2005 国Ⅴ,GB3847-2005

燃料种类

柴油

底盘技术参数

底盘名称

≥载货汽车底盘(二类)

外形尺寸(mm)

≥ 7020,7880,8277,8888,9877 × 2380 ×

2865,2885,3175

轮胎数

6

钢板弹簧片数

≥8/10+7

整车主要技术参数

总质量(Kg)

≥16000

额定载质量(Kg)

********

整备质量(Kg)

********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3

轴数

2

轴荷(Kg)

≥5600/10400

外形尺寸(mm)

≥7800,6850,7600,6650×2480×3200,3000

前悬/后悬(mm)

≥1230/2070,1230/1670,1230/1870,1230/1470

最高车速(Km/h)

≥90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71

其它

自卸方式为后卸式,选装侧边翼展盖,轴距/整

(mm):4500/7800/7600,3950/6850/6650,侧后防

护采用 Q235 材质焊接连接,后部防护断面尺寸

(mm):50×120,后部防护离地高度(mm):480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72

装载机

数量:1 辆

参数项

参数值

操作重量

≥17000kg

斗容

≥2.8m3(选装 2.4-4.5)

额定载荷

≥5000kg

最大崛起力

≥175kN

最大卸载高度

≥3080mm

对应卸载距离

≥1050mm

长×宽×高

≥8050×3024×3423mm

最大牵引力

≥155kN

三项和时间

≤10s

转向角度

≥35°

发动机功率

≥162Kw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垃圾车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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