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座店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二次(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

三座店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二次(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三座店镇卫生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医疗设备二次(资格后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二次(资格后审)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20]00023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20-H01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宁城县三座店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1采购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58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均可参加竞标。2、本公告第三条“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二条第5项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报价资料、响应文件直接报价。3、报价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按本询价通知书第六章格式十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1)以下资料原件,询价小组审核后退还: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③生产企业报价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④经销企业报价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2)无论报价企业成交与否,以下资料均留存交易中心:①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特别提示: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等疫情,请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密切关注“宁城县三务公开监督平台”( http://www.ncswgk.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载的疫情防控文件及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以其他形式发布的疫情防控文件和相关要求,提前作好疫情防控准备和相关资料、证件,否则不能进入投标或谈判(磋商)现场。4、询价通知书的发布和获取:本采购项目在发布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并在公告后附的附件内发布本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请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5、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时间、地点:报价供应商须在2020年5月15日14:30-15:00将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报价资料和响应文件递交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并于2020年5月15日15:00在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评标室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开启和评审。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5月12日至2020年05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评标三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花园街92号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孙浩滨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三座店镇卫生院

地址:宁城县三座店镇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曲志龙  联系电话:150*****328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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