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防治所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精神病防治所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通城县精神病防治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一批进口设备,预算金额为40万元。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用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和依据报送采购单位。
采购人 | 通城县精神病防治所 | 采购人地址 | 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西路特269号 | |||||||||||||||||||||
联系人 | 刘星 | 联系方式 | ||||||||||||||||||||||
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 (R)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 |||||||||||||||||||||||
产品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万元) | 备注 | ||||||||||||||||||||
1 | 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 | 40 | 进口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原因阐述 | 我院为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主要收治各种类型的精神疾病患者(精神分裂)、双相情感障碍、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等,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临床治疗效果好、不良反应少,起效快且安全性高。该产品国内尚无成熟生产厂家。目前,医院使用的都是美国生产的两个品牌。 | |||||||||||||||||||||||
专家组论证意见 | 专家组审阅了项目需求,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该设备是精神科常用治疗设备,技术非常成熟,具有广泛的适应性。MECT治疗技术高效非常好、安全、副作用小。引进该设备是精神科病人治疗的需求,是精神科业务建议发展的需要,是最基本的专科设备。目前市场只有美国生产的两个品牌,产品技术参数可靠,有成熟的市场和后续服务,不存在进口限制,建议购置。 法律专家:基于技术专家的建议,该进口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安全性、疗效已经非常确定。国家限制进口产品的范畴,采购方应严格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实施,严把采购环节漏洞,建议将采购合同文本送法律专家审查,严格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 |||||||||||||||||||||||
论证专家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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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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