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对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ZZC
********1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 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 否 | 查看 | 详见采购需求 |
风力灭火机、照明手电、油锯、帐篷、行军床、桌椅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3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343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6.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5月12日8时起至2020年5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10: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4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项目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
138*****07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jzjaztb@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