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内节水宣传招标公告
电梯内节水宣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就珠海市电梯内节水宣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谈判文件下载)
1、项目编号:ZHDF115612
2、项目名称:珠海市电梯内节水宣传项目
3、完工期: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具有电梯内刊登宣传物品权限;
③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1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出售标书时间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8、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月5日15:3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11、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具有电梯内刊登宣传物品权限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谈判时间及地点:2012年1月5日15:30(北京时间);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13、 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谈判文件附件中通知函格式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14、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19000
电 话:0756-*******
传 真:0756-*******
联 系 人:马林 董斌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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