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12年1月6日16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1年12月29日14时至2012年1月6日11时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
********。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
********)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书;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青岛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供)、身份证(仅提供复印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的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5.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的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6.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9.城阳区解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1、2、3、7、8、9条,其中4、5、6条作为资格预审时使用。
招标人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12年1月6日16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