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瓯江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任务:城市应急备用供水、灌溉、河网生态补水及防洪排涝。
建设内容及规模: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采用渡船头、瓯江翻水站双取水口方案,两取水口不同时取水。输水线路以渡船头取水枢纽为起点,经瓯江翻水站后到达龙湾区丰台出口,沿程分别向鹿城区的呈岸、藤桥下,瓯海区的泽雅上、瞿岙、岷岗、陈岙、西向、安下、南村、肯恩大学、金竹、茶山,浙南产业集聚区的天河及龙湾区的瑶溪、丰台出口配水。工程多年平均年引水量7.43亿m3,多年平均引水流量25m3/s。
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和龙湾区,涉及山福镇、藤桥镇、泽雅镇、瞿溪街道、潘桥街道、娄桥街道、梧田街道、南白象街道、茶山街道、瑶溪街道、永中街道。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山福镇:沈渡村、朱下村;藤桥镇:呈岸村、西腾村;泽雅镇:源口村、周岙村;瞿溪街道:瞿源村;潘桥街道:岷岗村、桐岭村、陈岙村、东边村;娄桥街道:下庄村、安下村;梧田街道:南村村;南白象街道:霞坊村、金竹村;茶山街道:山根村、茶山村;瑶溪街道:瑶溪村;永中街道:丰台村、坦头村。
瓯江翻水站取水口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茶天隧洞下穿仙岩风景名胜区,瑶溪分水隧洞下穿瑶溪风景名胜区。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施工污废水得到妥善处置和管理区生活污水纳管后,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设符合瓯江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的总体要求,同时兼顾温州市近、远期城镇备用供水、农田灌溉及平原河网配水需求,提高了区域间水资源配置能力。工程引水会改变瓯江口原有的水动力条件,引起取水口附近瓯江河道冲淤变化,从而对下游防洪、河口盐度、水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按照瓯江流域综合规划允许的规模设计,按照合理的运行方式调度,工程的实施对瓯江水文情势及水质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下水:隧洞围岩类别以Ⅰ~Ⅲ类为主,施工对地下水流场影响较小。
3)声环境:集中施工区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免。运行期取水泵站运行噪声及检修时流量调节阀室和排水阀井潜水泵运行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基本无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对施工区400m以内的居民及施工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行驶尾气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产生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临时堆土和弃渣需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废机油、餐厨垃圾以及泔水油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虽然会造成区域植被面积和生物量的减少,但不会影响到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对沿线地区的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隧洞穿越施工不会对仙岩和瑶溪景区功能产生影响。
7)环境风险:地下水渗入输水管线污染原水水质的可能性都很小,但仍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类型 时段/分项 环保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隧洞涌水作为清洁的地表水源排入附近水体,其它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山林浇灌,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运至施工场地堆置。
2)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或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农田或山林浇灌。施工区零散的粪便污水采用生态流动厕所收集处理,转化为优质的有机肥料,定期清理用于施工区附近农田施肥。
3)翻水站取水口及呈岸分水口施工区内除配备必需的机械设备外,将施工生活区、施工营地、物料仓库等布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外。
4)避免隧洞涌水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运行期 1)青田水利枢纽坝址按不小于45.3m3/s的水量补充下游瓯江生态用水。
2)在瓯江翻水站取水口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按相关规定落实取水口水质监测计划。
3)在原水输送管道外围划定一定区域的保护管理范围,按《温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管理。
4)受水区应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积极推进小分质供水,做到优水优用。
5)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纳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经温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6)渡船头泵站及泽雅配水枢纽管理房食堂各设置1座隔油池,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下清液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处理。 对周围水体无影响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对查明的岩溶及断裂敏感区的较小出水点提前做好疏排水工作,较大出水点提前做好灌浆封堵。
2)隧洞采用超前灌浆、锚喷支护、挂网喷砼和钢筋砼衬砌进行支护。 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运行期 1)输水线路沿线两侧划定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对地下水和地下管线有害的工程的建设。
2)建立隧洞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确保输水水质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
2)禁止爆破在夜间进行,爆破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并尽量减少炸药量。
3)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禁鸣喇叭,控制夜间行驶。
4)在渡船头取水泵站、渡垟隧洞进口等施工区周围设彩钢板或围墙拦挡;在渡船头村东侧、呈岸村南侧等噪声敏感点附近设置隔声屏障进行围护,隔声屏障长度约1750m。
5)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和规定。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行期 1)水泵选型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
2)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
3)取水泵站及流量调节阀室、检修阀室周边种植一些有较好降噪功能的高大乔木。 减轻水泵噪声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大气粉尘含量较高,应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
2)场内外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施工道路应避开居民集中区。
3)对主要施工运输道路及多粉尘作业面的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
4)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临时设施和临时堆料场远离村庄居住区布置。
5)在碎石加工系统中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皮带口安装水喷淋喷头抑尘,采用湿法筛分加工。
6)施工营地食堂应配置油烟收集处理装置。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行期 1)管理房食堂应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配备油烟去除率>60%的油烟净化器。
2)食堂厨房与职工倒班宿舍应分开设置,经净化后的食堂油烟从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不得侧排。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弃渣通过外运综合利用等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施工生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及时由村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4)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等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合理处置
运行期 1)管理房执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收集的垃圾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2)管理房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合理处置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植物 1)合理规划施工用地,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
2)严格按照施工用地规划进行弃渣和表土临时堆置,禁止在规划外区域随意弃土和进行表土堆置。
3)施工过程中,各种临时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或复林。
4)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
5)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
6)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采取避让、移植保护性等措施。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陆生动物 1)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
2)在林地较密集地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3)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轧石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
水生态 1)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
2)在穿越河道盾构或顶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
3)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
4)在取水口安置拦鱼设施,防止鱼类进入。
风景区 1)位于风景区三级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施工场地要做好装饰性围拦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在工程区范围外进行挖掘或破坏。
2)景区及外围保护范围内的瑶溪分水隧洞和茶天隧洞掘进时应采取静态爆破、光面爆破、预裂及微差爆破等爆破方式,并减少单孔最大炸药量和光面爆破导爆索的用量来减小振动。
3)在景区三级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堆场、施工生活区等施工临时设施的,不得破坏景观环境,施工设计方案要取得景区主管部门同意,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恢复不能影响占地区域的景观和地貌,保持和周边景观协调。
4)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意外发现摩崖石刻,应立即停工并报景区主管部门和当地文物部门处理。
5)根据景区三级保护区内的分水隧洞口处的气候条件、土壤类型、水资源状况等各方面情况,制定合适的植被修复方案,选种适宜的植物物种进行绿化。
6)对位于景区三级保护区内的瑶溪分水口流量调节阀室进行景观设计,使之与景区景观相协调。 减轻景区视觉影响和对地质遗迹、文物古迹影响
水土保持 1)隧洞洞脸上方设截水沟,隧洞进出口边坡及施工支洞洞脸采取绿化防护措施。
2)施工临时占地设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3)弃渣外运综合利用。 减少水土流失量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运行期 1)在G330国道道路拐角、靠近瓯江工程取水口路段设置警示牌和车辆限速、减速标志。
2)在沿瓯江工程取水口路段加高和加固防护栏,选用加强型(SS级)的防撞护栏。
3)水源保护区内公路路面轻微污染的初期雨水经沉淀、过滤、植物吸收等工艺处理达标后可用于浇灌植被;突发事故时采用应急措施,将油类、有毒有害物质截流至应急池。
4)隧洞做好衬砌和止水。
5)采用水下自动监测仪器对输水隧洞及管道进行监测。
6)引水隧洞及埋管段沿线划定一定的安全保护范围。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水利规划要求,工程不违背《温州市环境功能区划》中涉及的各环境功能区管控措施要求,工程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工程建设的供水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运行也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建议和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做好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事故防范应急措施,达到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0年5月11至5月22日。
7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批单位来电话、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相关意见、看法。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158*****622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单位: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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