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北街道中心小学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坎北街道中心小学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坎北街道中心小学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环城路北侧,北八滩渠西侧。
2、工程概况:滨海县坎北街道中心小学工程,占地约92.5亩,招标范围为:报告厅1幢、行政楼1幢、教学楼4幢、艺术楼1幢、食堂游泳馆1幢、综合楼1幢、看台1座、运动场1座、西门卫、南门卫各1座等,包括各单体的土建、安装、桩基、装饰、消防、人防、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管网、塑胶面层田径跑道、景观绿化、土方等项目。
3、工程范围: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增减项目)等为依据。
4、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期及质保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图纸施工图变更及增减项目)。
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220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下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不得更换。
其中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国家人民防空监理资格证书【或江苏省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含土建、安装)】。
(2)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项目。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勤管理,中标后不得更换。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为其他企业公司法人】。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1)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监理员:至少3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员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注:监理单位配备的所有人员须一次性到岗到位;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并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
3、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1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1)符合业绩要求的监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且必须为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项目,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注:1)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非投标人独立承接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中不得含有工业厂房、商住、住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开标前六个月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需提供养老保险查询账号和密码,并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本项目中标公示时将公布中标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证书号、身份证号及养老保险查询账号和密码,办理中标通知书时注明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名单及证号,合同备案及施工现场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时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执行(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完成网上备案,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拟投入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监理员须无在监项目。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加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项目的投标;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特别提示:
1)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进入滨海建筑市场,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中拟派驻项目监理组人员、合同备案的监理组人员及施工现场的监理组人员须一致;如发现其中有一人不一致的,第一次罚款伍万元,第二次罚款拾万元,第三次清退出场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进入滨海建筑市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8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25日15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因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单位: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0720】,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尚不稳定,请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携带汇款凭证,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如显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核查;如显示保证金未缴纳的,则须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予以核查,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
5、付款方式:
本工程监理费实行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及幅度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项目监理服务费=最终施工工程审定价×【本项目监理中标价/工程施工最高限价】×100%为计算基数进行支付,招标人约定初步付款计划如下(招标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工程施工最高限价:12203.927791万元。)
(1)所有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20%;
(2)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综合验收通过后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40%;
(3)经审计部门一审计后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60%;
(4)经审计部门二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 80%;
(5)余款(20%)作为监理人监理工作内容的工程保修阶段对工程的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在工程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无息)。
双方约定监理费用的结算方法:监理费用结算价=最终施工工程审定价×【本项目监理中标价/工程施工最高限价】×100%。(结算时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 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亚楠 胡爱玲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萌 薄志尚
联系电话:189*****656 189*****009
电 子 邮 件:********4@qq.com
2020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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