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与克拉玛依维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招标公告
宣传部与克拉玛依维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克拉玛依维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连续几年从事我市外宣品设计制作、户外广告发布、图片及影像资料拍摄制作归档,无论从素材版权使用规范、资质授权等都符合单一采购的要求。
一、 采购人名称: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对内对外宣传品设计制作、音像图片资料归档、户外氛围营造专项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对内对外宣传品设计制作、音像图片资料归档、户外氛围营造专项 | ******* | 年 | 克拉玛依外宣品设计研发制作、市委宣传部所属户外广告维护加固、室内外氛围营造专项、2019年市委宣传部摄影摄像服务即影像图片资料归档等 | 无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克拉玛依维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连续几年从事我市外宣品设计制作、户外广告发布、图片及影像资料拍摄制作归档,无论从素材版权使用规范、资质授权等都符合单一采购的要求。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克拉玛依维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89-6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李毅克 | 外宣办主任 |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
戴旭虎 | 摄影部主任 | 克拉玛依日报社 |
向晖 | 副部长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委宣传部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克拉玛依维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连续几年从事我市外宣品设计制作、户外广告发布、图片及影像资料拍摄制作归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技术团队过硬,策划能力超前,创意思路新颖并且执行力强,无论从利于我市资源库形成、素材版权使用规范、资质授权等都符合单一采购的要求。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郎爽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龚新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无
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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