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2020年度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二标段)
通州湾示范区2020年度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二标段)
标段 划分 | 品种 | 实施内容 | 投资总额 | 苗种 来源 | 放流 地点 | 放流 时间 |
一标段 | 大黄鱼 | 全长 5cm 以上,140万尾 | 70万元 | 人工培育 | 通州湾海域 | 5-8月 |
大黄鱼标志鱼 | 全长8cm 以上,8万尾 | 20万元 | 人工培育 | 通州湾海域 | 5-8月 | |
二标段 | 半滑舌鳎 | 全长 5cm 以上,16万尾 | 40万元 | 人工培育 | 通州湾海域 | 5-8月 |
半滑舌鳎标志鱼 | 全长8cm 以上,5万尾 | 20万元 | 人工培育 | 通州湾海域 | 5-8月 | |
黄姑鱼 | 全长 5cm 以上,140万尾 | 70万元 | 人工培育 | 通州湾海域 | 5-8月 |
注: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5)资金来源:示范区海洋生态修复补偿金。
二、项目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入库
凡参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集中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也可用原系统(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账号登录;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即可。
2、首次来南通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即可。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相应苗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具有设区市级及以上水产原(良)种(繁育)场(基地)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需提供所投标段对应苗种种类的附件。
3、本项目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相关资质条件以联合体主体为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要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及各参与体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四)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与投标;
2、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下载竞磋文件、响应文件上传与递交
1、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14:00时前。逾期不可报名。
网上报名路径:投标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采购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退出:按上述报名路径,在“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退出操作。
3、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4、网上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供应商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不参加的失信行为的处理:
(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扣减以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记录分。
(2)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一栏进行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
5、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远程解密方法见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6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5月21日14时00分
五、评委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六、磋商保证金:
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2)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1.8万元,二标段人民币2.6万元。(如投标单位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保证金须分标段办理)
3)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湾支行;
4)保证金账户:投标供应商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保证金账户获取”模块中,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5)投标供应商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截止时间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保证金打款成功之后,投标供应商须将银行回执单自行保存。
7)投标保证金计算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本金与利息一并划付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基本账户。为提高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代理或采购人统一代为办理成交人和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8)如有发生现场无法打款等相关问题请务必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徐工联系,联系电话:133*****025。
9)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投标供应商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0)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
1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供应商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2.1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一周内予以退还。
2.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2.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4.1放弃中标项目的;
2.4.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4.3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2.4.4经查实,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投标供应商(成交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本金与利息一并划付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的计算方式为:投标保证金金额×当期人民银行挂牌活期年利率÷360×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因投标供应商(竞买人)自身原因错打、误打或者超额打入投标保证金的,利息退还方式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磋商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分标段制作),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操作办法详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八、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方面:南通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葛女士,151*****61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卫星133*****025。
对CA锁办理请向政务中心CA服务窗口提出:联 系 人:章翠云,联系电话:189*****893。
招标代理代理方面: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朱仲英,****-********-***、134*****652。
九、磋商公告期限
1、本磋商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十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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