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公安局曹庄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鸡泽县公安局曹庄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公安局曹庄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鸡泽县发改局以鸡审批字[2020]81号、鸡发改招标核字[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056.72平方米,主要建设窗口用房、办公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及附属用房等。2.1.2建设地点:214省道东侧,曹庄乡曹庄信用社北侧。2.1.3计划工期:548日历天(计划设计周期:6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488 日历天)。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项目整体的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含竣工实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试运行)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

3.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3.4.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4.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5月12日8:30至2020年05月18日17:3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解密时间:2020 年6月2日下午15:00-15:30

5.3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所有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在《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完成注册,完成后并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访问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点击“我要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后期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未显示投标单位名称,视为无效,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公安局

地址:鸡泽县正义路1号

联系人:闫力军

电话:137*****67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旺角商业广场C座2708室

联系人:刘明杰

电话:133*****650

2020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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