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张家村花园保障型住房工程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标项目交易公告

长兴张家村花园保障型住房工程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标项目交易公告

长兴张家村花园保障型住房工程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张家村花园保障型住房工程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兴张家村花园保障型住房工程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标项目


2.2 项目范围:


长兴张家村花园保障型住房工程,包括南区和北区两个部分,其中南区共5幢高层住宅(31层~33层)、北区共7幢高层住宅(31层~33层)及相连的配套商业用房、物业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一座幼儿园、小区内道路及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的建设。总建筑面积287814.3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9000万元。


2.3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长兴张家村花园保障型住房南区和北区两部分的审计审核,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审计审核资料递交完成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条件: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为:2015年5月1日前)。


3.3长兴县审计局2017-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入围单位。


3.4非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商务标等文件的编制者和投控单位(上述单位须回避)。


3.5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0年05月12日至2020年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至浙江省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7层708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详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2楼121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开标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 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2020 年05月11日



标签: 交易 协审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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