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风力送丝管道及除尘装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风力送丝管道及除尘装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SJC-2020-CCCG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风力送丝管道及除尘装置改造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风力送丝管道及除尘装置改造项目。

2.2 招标范围:长春卷烟厂卷包车间重新调整设备布局,需要对现有送丝管道依据新版喂丝机风力送丝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合理优化喂丝机与卷烟机的匹配线路,满足工艺布局,实现供丝柔性生产。

2.3 供货地点:长春卷烟厂。

2.4 供货安装期:2020年6月-2020年7月(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生产进度情况调整工期)。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6 质 保 期:至少一年,以投标文件约定为准。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3.4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3.5 近三年(2016-2019年中任意连续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如无重大调整事项,财务审计报告年度间数据应一致。(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度审计报告即可);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8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1 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zsjc6666@1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报告打印;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的电子版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接收公对公转账,对公转账需汇至以下账户内:
账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北吉林大街支行
收款账号:****************0192
转账时需在备注当中注明以下事项: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4.3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分公司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仅用于签到现场)。如不到场的话,单独出具递交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的承诺书。

4.4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原件无法到达现场,可用原件彩色电子版扫描形式提供单独U盘一份,并按招标文件封套要求进行密封,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必须在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6 月 1 日 9 时 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五楼57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联 系 人:金松

联系电话:********转6182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联 系 人:李洋、王雪

电话:****-********/133*****976

邮箱:zsjc6666@163.com



标签: 装置改造 除尘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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