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除焦系统密闭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除焦系统密闭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除焦系统密闭升级改造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除焦系统密闭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9〕3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除焦系统密闭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延迟焦化除焦系统密闭升级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生产区域内。
2.3建设规模:新增石油焦密闭除焦系统,新增石油焦密闭输送、存储及装车系统,新增焦炭塔远程智能水力除焦系统、安全控制系统及安全设计合规性排查隐患治理等,并完善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2.4建设投资:基础设计批复投资10756.95万元。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日;
计划现场开始施工日期:2020年9月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5月31日;
实际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统筹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详细设计、物资采购及工程施工等实施阶段内容。包括并不限于:设计说明、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布置、安装设计、电气、控制系统设计、总图设计、各单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室外公用配套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提供现场临时设施、项目总承包管理服务、开工技术服务。
标段招标范围不含部分:不含无损检测和桩基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3)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和压力容器A1级设计许可证;
(4) 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5年以来(以合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非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设计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 (以合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以合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2015年以来(以合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2015年以来有(以合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本项适用于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5)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以合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7)质量负责人持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若组成联合体,须在交易平台上完成联合体协议书的签订。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15日8时 30 分至2020年5月20日16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16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10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6月5日10时00分。
7.2本项目线上开标,不进行现场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1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吴阳斯;
电话:***-********;
电子邮箱:wuys.zh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
邮编:210048;
联系人:谢蓉琦
电话:137*****115
电子邮箱:xierq@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在交易系统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售日期截止时间前)。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登录网址 https://ebidding.sinopec.com/。
本项目采用电子全流程招标,投标人需用中石化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前,请投标人提前做好企业 CA 申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20年5月15日
招标公告.pdf |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幢延迟焦化除焦系统密闭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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