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自购物资(支座、锚具)招标公告

河北省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自购物资(支座、锚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AD-2020-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项目部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项目部就其所需的支座、锚具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境内,南北走向,起于安大线区外段与新区交界处,起始桩号K0 039.837,而后向北穿越徐新公路、萍河及容小路,终点止于新区规划东西向道路,终止桩号K4 238,路线全长约4.2km。
项目设置萍河大桥 705m/1座,涵洞241.5m/6处,平面交叉2处。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红线宽度48米,采用双向六车道,车道宽度:3.75米。桥梁采用抗震设计标准: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对应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3g,抗震设防分类为B类。
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及沿线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等工程内容。

本项目不断交施工,不新增占地,对新加宽桥头台背、占地受限等特殊路段采用泡沫轻质土填筑。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造,两侧各加宽3.2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既有路面病害治理后与拼宽部分统一采用4厘米SBS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进行罩面。

总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工程合同总价:2.2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锚具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支座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0万元以上的生产能力,锚具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0万孔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附和国家锚具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7、2018、2019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7、2018、201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7、2018、2019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不少于三个),其中公路业绩至少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2019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不接受河北省交通建设工程常用产品管理平台公布的不合格记录单位参与此次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0001),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项目部自购物资招标文件、物资名称、包件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的扫描件一并发至********42@qq.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20年5月11日至 2020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6月1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徐新公路商平庄村中铁三局安大项目部,届时详见指示牌,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申请人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账号:130*****200********2),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后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____(http://____/)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大线(新区段)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徐新公路商平庄村

联 系 人: 申瑞金 荣鑫

电 话: 183*****799 151*****338

电子邮件: ********42@QQ.com


信息来源:http://www.crecgec.com/article-202666-1-1.html

标签: 锚具 支座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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