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运维管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运维管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弘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灞桥区水务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运维管理(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运维管理(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MZB-2000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灞桥区水务局(本级)

地址:纺一路809号

联系人:西安市灞桥区水务局(本级)经办

电话:153*****3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弘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03室

联系人:郭梦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运维管理(二次)1项

项目概况: 本项目运营维护范围为:6 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总设计规模 980m3/d;1 座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 400m3/d。

项目用途: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运维管理

采购预算: 756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④、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12 09:00:00至2020-05-1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9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25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903室。

3、开标时间:2020-05-25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9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弘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长延堡支行

4、账 号:****************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弘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管理 示范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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