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江茸乡牧业生产点道路维修建设 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江茸乡牧业生产点道路维修建设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江茸乡人民政府江茸乡牧业生产点道路维修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12 15:23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江茸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红原县江茸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刘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1栋5楼507,联系方式:张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尹女士,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截至谈判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5楼507(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20-05-13 09: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20-05-15 17:0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20-05-13 09:3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20-05-15 17: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5-18 10:0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5-18 10:00 |
谈判时间 | 2020-05-18 10: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5楼(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5楼(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评标室)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发售,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5日09时30分-12时00分,13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5楼507(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2.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有关要求,为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772142.33 |
采购品目名称 | 公路工程施工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本项目1个包,现红原县江茸乡人民政府拟采购维修牧业生产点道路供应商1名。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772142.33元,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二、本项目需求已论证;三、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五、监督部门:红原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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