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用品家具空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蕲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用品家具空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蕲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用品家具空调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蕲采计〔2020〕195号计划函要求,恒瑞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的委托,对其政府采购项目“蕲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用品家具及空调采购”组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用品家具空调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RHB********01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预算:51万元
五、采购内容:
标段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万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办公家具 | 412套 | 28.95 | 详细见附件清单 |
二标段 | 空调 | 53台 | 22.05 | 详细见附件清单 |
(本次项目分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供应商营业范围须具备生产或销售资质。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5、须取得蕲春县有效年度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询价文件获取:
1、供应商在2020年 5 月 13 日至2020年 5 月 15 日(节假日报名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公司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蕲春县蕲春大道282号二楼(蕲春县行政服务中心向前50米)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 5 月 18 日9时00分止;在蕲春县蕲春大道282号二楼(蕲春县行政服务中心向前50米)未密封或逾期送达参的询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询价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 5 月18 日上午 9 时,蕲春县蕲春大道282号二楼(蕲春县行政服务中心向前50米)。
十、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十一、采购人:蕲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联系人:张孟林联系电话:189*****35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恒瑞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59*****85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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