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洛浦县城南加油站新建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洛浦县城南加油站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以《关于新疆石油分公司新建和田市洛浦县城南加油站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17〕6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石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洛浦城南加油站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洛浦县城南加油站新建项目。
2.2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一层建筑面积156.1㎡框架结构站房一座;新建一层建筑面积252.15㎡框架结构辅助用房1座,;新建双排立柱罩棚一座,面积396㎡。配置4台潜泵双枪加油机,2台30m3汽油罐,2台50m3柴油罐。。
2.4建设投资:969万元。
2.5计划工期:12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采购(甲供材料除外)、交工、竣工、验收、保修,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建框架一层站房面积为156.1平方米,新建框架一层辅助用房面积为252.15平方米;(2)新建罩棚396平方米(含基础及立柱);(3)安装((包含柴油储罐50立方米2台,汽油储罐30立方米2台,加油机4台)、工艺、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4)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工艺安装等;(5)场地平整、地面硬化及其他零星工程;(6)土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C2级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受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限制投标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12日 10:00至2020年5月18日 18: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 10:00。
4.4若图纸容量太大等因素,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获取纸质版图纸并提交押金: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18日 10:00至2020年5月28日 18: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 18:30。
(3)获取地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
(4)获取纸质版图纸时提交押金:人民币0元,中标结果公示前退还图纸时,招标人退还图纸押金(无息)。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 10: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 10: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采用远程开标形式。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采用远程开标形式。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新疆石油;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油田科研生产园区;
邮编:848000;
联系人:李运展;
电话:
136*****338;
传真:
****-*******;
电子邮箱:liyz.xjsy@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油田科研生产园区A816;
邮编:830011;
联系人:董小诗;
电话:
180*****317;
传真:
****-*******;
电子邮箱:dongxs.xbsj@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