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12(1)水平衡测试招标公告
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12(1)水平衡测试招标公告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下称招标方)按照厦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的要求,拟对学院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进行水平衡测试,经研究,决定自行组织对外公开招标,欢迎具备以下资质的供应商(下称投标方)参与投标: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资质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2. 在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业务活动固定场所,配备与水量平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且仪器仪表检定校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取得水平衡测试诊断评估工作相适应的计量认证证书。
4. 具有水量平衡工作经验和丰富的咨询服务经验。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报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报价 |
1 | 思明校区水平衡测试 | 1项 | |
2 | 翔安校区水平衡测试 | 1项 | |
投标总报价 |
(二)水平衡测试要求:
1、招标方分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主要用水是学生宿舍、教学、办公、食堂、绿化、厕所、浴室和消防用水等,各主要用水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安装水表。结合本次水平衡测试,加强设施的用水管理,积极寻找降低用水成本的措施,并为今后规模扩大后的用水管理饿创建节水型单位奠定基础。
2、投标方应根据《厦门市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08《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国家标准GB/T7119-2006《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的要求进行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提交验收报告,报厦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备案并协调节水办组织人员进行评审验收,保证通过验收。
3、投标方应收集、整理、分析招标方校区用水情况,查清相应水源的技术数据,进行校区内部用水分类和用水单元划分。
4、投标方应调查水表配备情况,按照水表配备原则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要求向招标方提出水表配置方案,计算机CAD绘制招标方用水计量网络图。勘察、复核,计算机CAD绘制招标方供水、排水管网平面图。
5、投标方应调查用水单元、用水设施的基本及运用状况。将各类用水设备(包括卫生洁具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用水类别、水的来源和去向、用水时间登记列册。
6、投标方拟定水平衡测试方案,选择水平衡测试时段,确定测试参数和方法。以用水单位为水平衡子系统,测定各种水量参数,边测边改,按要求填写各类水平衡测试表,按用水流程,绘制水平衡方框图。
7、投标方应根据水平衡测试结果,对招标方各类用水情况进行分析,并计算招标方利用水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提出节水措施。
8、投标方应指导协助招标方编制节水型企业各类节水规章制度,包括建立齐全的接水管理网络和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制定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制度。报送的相关记录表应符合报批材料要求。
二、测试地点、时间要求:
1、投标方应于2012年3月15日前在招标方相应校区完成测试工作,并报厦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备案验收。
2、测试地点:招标方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
三、约定事项:
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报价(含税),所有招标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标书要求需要提供的水平衡测试服务总价格,包括人工费、勘察费、调试费、交通费、评审费、税费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所有费用。
2、如参与报价的商家较少或报价较高,招标方有权将本项目的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
3、投标方应按招标项目的要求进行投标,投标方案应等于或高于本招标书的要求。投标方应在招标方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投标项目的服务承诺。
4、投标方未到招标方领取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方所报项目资料不全或资料不详或不符而影响招标方评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测试和验收工作,应赔偿招标方每天500元违约损失金,该违约损失金从服务费或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7、投标方应邀参加招标方的投标,视为同意招标方的本标书的各项约定,本标书及投标方的投标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1、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08《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国家标准GB/T7119-2006《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的要求进行验收。
2、方法:投标方应协调厦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会同招标方的相关验收人员按本项目的标准进行评审验收。
六、付款结算方式:
经厦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凭国家税务承认的发票与招标方结帐,招标方给付合同总金额的全部服务费。
七、投标时间、地点、方式和评标:
1、2012年1月6日下午14点30分在招标方翔安校区办公楼107会议室,当场开标和定标。
2、投标单位在开标前2天以转账的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开标前以招标方财务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收款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厦门建设银行湖滨北支行;账号:****************7817)。若发现参标单位有窜标、围标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连同货款一并无息退还。部分违约现象,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则不予退还保证金。(缴交保证金的单位应与报名参标单位一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受理,开标当天应携带银行进帐单,没中标的单位凭进账单退款)
3、投标单位的竞标文件需提供材料(正副本各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
A、开标价格一览表;
B、详细的服务承诺书;
C、参标单位资质证书、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D、近三年内承担过厦门地区学校水平衡测试的合同复印件2份或以上;
E、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4、本招标项目在综合考虑响应标书要求和服务承诺等因素的前提下,原则上以最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评标人员由招标方组成,评标后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可咨询评标情况,但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未中标单位,招标方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如数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后连同货款一起无息支付。
5、中标单位接通知后,超过3天未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标方的损失赔偿费。
6、本标书中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对本标书有异议者,请在2012年1月5日上午10点前提出。本标书有更改之处,将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各领标单位。
8、领取标书截止至2012年1月5日上午10点(节假日休息)。
9、领取标书后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现场勘察,勘察联系人:思明校区刘老师****-*******,翔安校区吴老师****-*******。
10、标书材料费每套50元(需电子版的请自带U盘)。
八、联系方式:
1、领标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办公楼204后勤管理处;
2、网址:www.xmoc.cn(招标信息);
3、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
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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