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食堂厨具设备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文山市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山市采购中心对本次采购文山市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涉及到的相关食堂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WSSZFCGZB-201104号 文山市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文山市部分乡镇中小学的相关食堂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项目标段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一标段:文山市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安装类)
二标段:文山市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非安装类)
备注:请各供货商根据企业经营范围选择投标项目(一家投标供应商只可对本项目上述两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和销售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申请人需在文山市设有公司或分公司。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相应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及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厂家相关证明书】;若为特殊产品的须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报名时应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时须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四、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资料审查:购买标书时,现场核验资料。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三、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申请人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指附表中须提供授权书的设备)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优先接受厂家的报名;若是总代理和片区(区域)代理同时出具授权报名,则优先接受总代理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附表中未注明须提供授权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其具有供货的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本项目的所有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不得超过2012年02月25日;交货安装地点为文山市部分乡镇中小学校。
八、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12日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云南省文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如需邮购另加5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8日上午8:30以前;
5、公开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1月18日上午8:30,云南省文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举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必须向采购中心缴纳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本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招标机构:文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宁、陆娅
电 话:
****-*******传 真:
****-******* 2011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