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新华建材厂北侧招标公告
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新华建材厂北侧招标公告
大余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新华建材厂北侧)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56671.72 | 宗地坐落: | 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新华建材厂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1.5 | 建筑密度(%): | ≤40(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 |
绿化率(%): | 20-30 | 建筑限高(米): | ≤20 | 土地用途: | 工业 |
投资强度: | 2990万元/公顷 | 保证金(万元): | 120 | ||
土地现状条件: | |||||
起始价(万元): | 550.2824 | 加价幅度(万元): | 2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1月31日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2月9日 | ||
备注:1、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以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号为201145《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若土地买受人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或未按时建成投产造成土地闲置,县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3、该国有土地出让公告发布于中国土地市场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大余县广播电视台,大余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网。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2月7日16时前到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以财政局保证金票据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2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宗地挂牌时间为:
*******号地块:2012年1月31日09时至2012年2月9日15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余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05
开户单位:大余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大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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