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红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惠安县红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惠安县红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红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惠发改【2011】240号)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惠安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易编号:泉水交易[2012]第(2)号
2.工程规模:概240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经过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
3.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资格证书,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且无在建工程;
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保证金为 贰拾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 泉州银行百源支行 帐号:****************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交易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水交易[2012]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其他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3日15时00分,地点为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1年12月31日9时 00分至 2012年 1月9日17时00分止 | 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 招标代理 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12年1月10日11时00分止 | ||
领取答疑纪要 | 2012年1月10日15时00分至 2012年1月10日17时00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2年1月13日15时00分止 | ||
开标 | 2012年1月13日15时0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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