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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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正骨医院

乙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3]JL[GK]*******的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中标通知书。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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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99其他服务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服务1国内**************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贰万肆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一般在30天交货(具体以评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61号;

4.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依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对相关项目进行专项评审,并出具专项评审报告。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专项评审报告进行复核时,如发现报告存在问题,中标人应当及时更正。。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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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说明:(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中标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2)该履约保证金必须提交到位方可签订合同,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3)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提交。。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10、违约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泉州市正骨医院乙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西路61号住所: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王元勋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陈开苹
联系方法:********6421
联系方法:135*****78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医院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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