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智慧住建大数据管理系统及智控集成综合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莆田市智慧住建大数据管理系统及智控集成综合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福州捷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FJTH[GK]*******的莆田市智慧住建大数据管理系统及智控集成综合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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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102支撑软件开发服务莆田市智慧住建大数据管理系统及智控集成综合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1国内4890048900福州捷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
合计:489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玖佰元整(¥48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

4.3交付条件:中标人完成所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 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合格,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所有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 计方案(终稿)等相关文档资料。。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总投资规模约为250万。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形成高度集成化、网络化住建信息管理体系,进一步实现住建信息互通、数据融合、数据共享、数据开放及业务协同。在有效管理建设项目的同时,辅助领导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智慧住建大数据管理系统,整合现有应用系统数据资源,搭建住建项目、企业、从业人员一体化智控集成综合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安全备份。(2)为支撑智慧住建大数据管理系统及智控集成综合平台,对新办公楼进行智能化提升工程建设,包括视频会议系统、LED大屏建设、WIFI接入与控制、新增防火墙、交换机网络设备等。(3)充分利用现有办公楼信息化资源,对现有信息化设备进行搬迁、安装和升级,使其符合智慧住建大数据管理系统硬件条件。5.2乙方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同时针对项目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5.3乙方在完成现状调研、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思路,并按照《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及提纲,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设计。5.4乙方在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概算编制工作。5.5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相关评审工作。5.6乙方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5.7乙方组建项目团队,共配备6名技术人员:叶卓映、楼爱明、魏梦佳、陈立勇、高鹏、付克祥,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派出相应人员参与项目。5.8项目管理要求5.8.1乙方负责项目可研暨初步设计、项目调研、提供方法论、按进度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交付物,并对具体交付物负责。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现状资料、工作文档,安排调研,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及时决策,组织对乙方提交的交付物进行评审。5.8.2乙方项目团队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由于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或人员受伤害,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5.8.3甲方如认为乙方项目团队成员达不到要求,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负责调换符合甲方要求的项目成员。5.8.4乙方如需要调整项目团队成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资质审核通过后才能安排调整。调整前,乙方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5.8.5针对本次项目,乙方自行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及办公软件、数码相机、录音笔、资料文件柜)和办公车辆。乙方在项目过程中产生的项目调研费用、评审费用、文档打印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5.9资料转移保密要求5.9.1未经用户认可的情况下,所有的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5.9.2本项目所有文档最终必须向用户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套。5.9.3乙方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莆田市数字办的专家评审,本咨询服务项目则视为通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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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1、完成包1所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在业主支付每笔款项前15个工作日,中标方需向业主提供包1所有项目的等额正式发票及相关文本材料。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责任10.1.1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编制。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咨询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咨询设计文件的时间。10.1.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10.1.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10.2乙方责任 10.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编制,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咨询设计文件(出现有关交付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咨询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10.2.2乙方对咨询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酌情减收直至免收全部的编制费。10.2.3乙方交付咨询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相关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其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涉及第三方权利而引发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即使因故承担也可向乙方追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福州捷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莆田市延寿路1786号住所:福州市斗池路357号冠坤·臻品2号办公楼6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楼爱明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何琳凡
联系方法:159*****662
联系方法:134*****43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
账号:账号:****************885

签订地点:莆田市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初步设计 可行性研究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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