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招标公告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招标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钗农场、新市农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9〕107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使用安全,切实做好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制定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中黎族苗族县农业农村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使用,切实做好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9〕1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将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增施有机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工作目标。

二、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和方式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水旱田承包权且在水旱田种植农作物的农民和农场职工。

    补贴条件。

1.属耕作种植农作物的水旱田作为申报条件,且享受补贴的对象确保耕地(水旱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补贴。我县主推的特色产业桑园、稻鱼共生及种植1年期作物的纳入补贴范围。

3.对撂荒1年以上(含1年)的耕地已改种“橡胶、槟榔”等中长期经济作物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2020年补贴资金为省下达我县的资金为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我县各乡镇核实申报的实际耕作水旱田面积为依据,补贴标准测算按2020年省级下达给我县的补贴资金,除以各乡镇核实申报补贴合计面积,得出我县每亩水旱田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方式。

为确保耕地(水旱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农户手中,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方式发放。

    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审核、公示、函报

1.农户、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

(1)农户(含承包户)据实填写《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之一)并附上农户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均为复印件)凭证,由本村村民小组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出具初审意见,签名盖章后,提交所在地村委会。

(2)村委会调查核实农户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出具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后,将所有农户的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和承包权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及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各乡镇人民政府抽查核实各村委会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可通过“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随机抽查或现场抽查核实,对某一村的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抽查核实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格式见附件3),公示时间7天以上,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制作本乡镇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以函件形式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所有农户申报审批及公示(拍照)等材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将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工作图片、工作总结分别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报不再予受理。

2.农场职工、农场连队、农场场部(居)、乡镇政府

(1)农场职工(含国有农场、地方农场、林场)据实填写《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之二)并附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水旱田承包权证证明(未有承包权证的,补签水旱田承包种植合同,复印件),由农场连队或居民小组调查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尤其种植面积),出具初审意见,签名(盖章)后,将所有农场职工的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耕地承包权证明)装订成册,提交农场场部或农垦农场基层社会职能管理组织(居)。

(2)农场场部或农场基层社会职能管理组织(居)收到申报材料后调查核实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对某一农场的申报面积超过该农场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抽查核实后以农场(居)为单位在所在农场场部或居办公场所张榜公示(格式见附件3),公示时间7天以上,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公示无异议后,农场场部或居出具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制作本农场(居)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以函件形式报送所属乡镇政府或函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所有农场(居)职工申报及公示(拍照)等材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将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工作图片、工作总结分别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报不再予受理。

(二)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及发放补贴资金。

1.成立两个核查工作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耕地地力补贴的副局长为组长;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单位各岗室中抽调。对各乡镇上报的面积和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政府和农场或居报送的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后,首先建立全县电子文档,汇总全县申报情况;其次组织核查组随机抽查核实申报农户(农场职工)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尤其对某一乡镇、农场(居)的申报面积超过该乡镇农户、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证证书水旱田面积总量时,要重点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3.公示审核并发放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的申请补贴资金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县每亩水旱田的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制作公示表(详见附表4),在琼中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县财政局做出发放补贴资金意见,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通过“一卡通”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三)认真组织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县制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于7月底前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

(四)建立健全补贴档案。

各乡镇、农场要加强补贴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补贴过程中的所有表格、申报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清单、乡镇和农场或居申报材料等凭证凭据要立卷归档保存;乡镇政府对补贴过程中的所有表格、公示、补贴资金发放清单等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实现有地力补贴区域分布图、乡镇级有面积落实表(姓名、村名、身份证号、地块、补贴面积、补贴数额、联系电话)一式两份,各由乡镇政府或农场场部和县农业农村局保管存档;发放补贴资金清册(姓名、村名、身份证号、地块、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数额、联系电话、农民或农场职工签名)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农民或农场职工签字确认,各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或农场保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原则,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检查监督。乡镇政府和农场或居要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和负责组织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审批和函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核查乡镇和农场或居上报水旱田补贴面积、做好项目宣传培训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发放补贴资金和资金发放监管,根据工作量配套工作经费。

(二)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交通、宣传培训、各种资料(申请表、图表、档案装订)印刷、办公纸笔、乡镇级以下(含乡镇)劳务补助等支出。

(三)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县农业农村局将有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表格上传到县政务网,方便乡镇和农户打印,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农场(居)、村委会分别建立健全补贴档案,确保补贴实施有据可查。

(四)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严格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耕地地力保护面积,不得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折扣各自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

(五)抓好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和提高耕地地力质量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附件:1.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之一(农户

参考格式)

2.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之二(农场职工参考格式)

3.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情况公示(村委会、农

场、居参考格式)

4.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县农业农村、

财政部门参考格式)

附件1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之一(乡镇农户填报参考格式)

位于市县: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 :


序号

申 请 人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承包水旱田面积(亩)

实际种植面积(亩)

种植水稻、瓜菜、地瓜等农作物品种名称

申请补贴

金额(元)

申请人户主签名

1

2

3

4

5

...

合计

    村民小组初审意见(经核属实):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0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意见(拟同意申报):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0年 月 日

3.乡镇政府审批意见(同意申报):

审批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19年 月日

注:本表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各存一份;分别附上户主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证明(均为复印件)。

附件2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之二(农场职工填报参考格式)

位于市县: 农场(或居): 连队(或居民小组):


序号

申请 人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承包水旱田面积(亩)

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亩)

种植水稻、瓜菜、地瓜等农作物品种名称

申请补贴

金额(元)

申请人户主签名

1

2

3

4

合计

1.初审意见(经核属实):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0年 月 日

2.农场(居)审核意见(拟同意申报):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0年 月 日

3.或乡镇政府审批意见(同意申报):

审批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0年 月日

注:本表农场连队(居民小组)、农场(居)或报乡镇政府各存一份;分别附上农场职工户主身份证和水旱田承包种植合同(均为复印件)。

附件3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公示(村委会或农场或居参考格式)

我(村委会或农场连队或居)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核定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万亩,申请每亩补贴标准××元,现就有关情况(见以下申报情况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自××月 ××日—×× 月 ××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反映。联系人和电话:********

单位(盖章):村委会或农场或居2020年 月日

市县乡镇(农场或居):村委会( 农场连队或居民小组): 村民小组(农场生产队):


序号

申请 人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承包水旱田面积(亩)

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亩)

种植水稻、瓜菜、地瓜等农作物品种名称

拟发补贴

金额(元)

备注

1

2

3

合计

附件4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参考格式)

某某(乡镇或农场或居)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并来函向我单位申报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万亩,经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元,现就有关情况(见以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月 ××日— ×× 月 ××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欢迎来信来电方式反映。

联系人和电话:********

(单位名称)

2020年 月 日

市县:乡镇或农场(居):


序号

乡镇、农场(居)名称

申报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亩)

申报补贴农户(或农场职工)数(户)

本市县补贴标准

(元/亩)

核拨补贴金额(元)

备注

1

2

3

合计

县农业农村局或财政局制表人:县农业农村局或财政局负责人:

2020年 月日20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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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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