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7" name="_Toc********7">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1. 谈判条件

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815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8.58%、地方自筹91.42%,采购人为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由于本项目第一次竞争性谈判未成功,现对本项目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省道217线新地至岱山林场段与林场路交叉口北侧的岱山林场,经摩尔沟、温馨路、新华大街、甘德尔街,终点止于三厂互通(原海勃湾互通),顺接省道217线海勃湾至海南段。主线全长约13.85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全线新建互通式立交4处,改建互通式立交1处,设大桥1座、分离立交2座。另设连接线2.2公里,建设标准、设计速度与主线一致,设大桥2座。主线及连接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221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服务范围

本项目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HBWRCHB

服务范围: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及监测实施方案;(2)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理,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及监测报告;(3)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理及监测数据、报告;(4)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协助采购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5)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6)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须的相关工作;(7)根据现行环保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验收或备案的其它所有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内容应包含相应环境监测参数);③近五年(20151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监测或环境监理任务。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3.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

4.评审办法: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

5.报名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报名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系统进行注册,自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未经政采云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无效。(详见《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2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平台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5.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供应商在谈判前半小时通过微信扫描方式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扫码备注单位简称)。未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谈判。

5.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6.2 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5219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加密后上传至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系统响应文件第一信封(竞价商务技术文件)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

6.3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18000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520日下午1500

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以采购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响应保证金无效。禁止竞价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响应保证金,竞价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响应保证金,视为无效的响应保证金。

递交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乌海海勃湾支行

号:****************7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mgggzyjy.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hggzy.com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

电 话:****-*******

邮 编:016000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

邮 编:016000

电 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71

传 真:****-*******

联 系 人:孙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调查 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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