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绣坊网络数字服务智能平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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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发绣坊网络数字服务智能平台设计


附件:
B004文化广电新闻局发绣坊网络设计谈判文件.doc

东台市 发绣坊网络数字服务智能平台设计 项目谈判


文 件


编号:DZW[2011] B0 04 /004

采购单位: 东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 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东台市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的 发绣坊网络数字服务智能平台 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月度计划东财购计[2011] 95 号)批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总 则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2)从事网络或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与维护、新媒体应用等相关企业。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用工合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资格审查时备查。
(4)(其他)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致力于在互联网上运行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多媒体设计、3D动画、在线三维展示,图像虚拟现实软件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影视制作等单位,有较强的策划和设计能力;
②具备较强的项目研发、实施、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及履约记录;
③具有为大型主题网上展览和商城进行展示设计和开发实施的相关业绩和能力;
④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相关成熟产品以及同类型成功案例,并具有策划、开发、部署、维护和项目管理等人才服务体系。
⑤对移动互联社区,无线数据库营销有较强的理解和方案设计能力。
⑥对东台市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发绣市场等各方面有深刻的理解。
2、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资格审查资料。
3、谈判文件的组成:谈判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投标函部分表格、合同文件三部分组成。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11年 12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至 2012 年 1 月 9 日15 时 00 分止;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
投标单位可登陆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http://www.dtzbtb.com)下载谈判文件。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张宏焱 : 138*****317 (采 购 人);
梅爱民:****-******** (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4)投标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投标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应在2012年 1 月 5 日11时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提出,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2012年 1 月 5 日18时前通过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www.dtzbtb.com )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投标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的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供应商的疑问及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谈判文件以外内容,不予答复。
(二)谈判内容
1、采购内容:

序号产品名称采购内容单位数量
1发绣智能网络商务服务平台(发绣CIS系统设计、数据库建立、素描软件、网络销售运营平台设计)平台系统视觉设计,商业应用策划及软件系统开发11
注:本智能平台应包括下列软件系统: FLASH引导页面,社区系统,个人空间系统, 买卖系统,论坛系统,在线客服系统,在线支付系统, 产权保护系统,后台调试,ACTION SCRIPT 开发,Web POST CARD 设计等。

2、产品质量要求: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1)设计者应充分利用和借助互联网,移动信息技术的独特优势,开创性地推出发绣产品推广和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多媒体等技术,将虚拟内容主要以社区,商城,无线互联,动态监理方式呈现在互联网上,从而构筑一个能够进行网络体验和实时互动,并具有商业在线订单和营运功能的新技术平台。
(2)符合东台城市文化和发绣文化主题,设计精巧、创意新颖,操作方便,运行快捷,方案集成大小不得超过500M。有统一的风格和规范的域名,各层级页面布局协调统一,后台程序严谨安全,能很好的嫁接手机,PAD等移动终端。
(3)提供全案设计方案,并标注设计理念和技术指标。
3、供货期限要求:采购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后50 日内全部到位且安装调试完毕;
4、售后服务要求: 网络交付通过之日起,试运行60天,网络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维修服务。网站维护期内使用出现的系统故障和错误, 24小时之内解决。后台软件系统缺陷, 2 天内修复。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两部分组成。
(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函(式样附后);
②报价表;
③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
④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信息表;
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资料
①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和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⑤与本次谈判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括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项目的费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报价时,要分项填写,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以在满足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指标的前提下,提供本次谈判内容的详细备选方案,供采购人参考,并就详细备选方案进行报价,作出服务承诺,但原采购内容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并按规定作出服务承诺,否则作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标书处理。
3、投标担保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5000.00 元,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本地企业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使用转账支票,外地企业使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无论本地企业或外地企业一律不得使用其他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使用电汇的提供电汇凭据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否则拒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其它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东台市财政局
账 号:****************5551
开 户 行:建行东台支行
4、投标文件签署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和服务承诺均应加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除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按(三)部分的内容和顺序编制,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分别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按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分别密封完好。
(3)投标文件的标记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投标时间,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如同一供应商同时投两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函部分分标段密封包装)。
2、投标文件的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提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 月 9 日 15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金海中路9号水务大厦裙楼三楼)。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未按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在谈判截止时间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最高限价: 50 万元);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谈 判 程 序
1、采购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并邀请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退回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谈判活动。
4、投标文件的初审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在资格初审和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封装而错装、混装;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品牌同一配置的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或同一投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服务承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5)授权委托人无法提供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用工合同原件的;
(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疑视围标串标,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的;
(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递交的;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密封包装出现了谈判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7、开展谈判
(1)谈判过程的保密
开始谈判,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其他信息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或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确定或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参加谈判的其它供应商就谈判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比较、评价
谈判小组与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对原谈判文件中难以具体确定详细规格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或原谈判文件已确定但谈判中发现该确定内容与谈判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相符的,谈判小组可以决定追加谈判轮次进行谈判。谈判内容确需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各投标供应商根据变动后的内容作出最后报价。
8、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定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名,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于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9、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是整个谈判项目采购资料的组成部分,并按规定存档保存。

(六)定标及合同授予
1、根据谈判小组确定的评标结果,公示两个工作日后,由采购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后撤回投标处理。谈判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随同中标通知书送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5、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机会或不按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将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 审 标 准分值

公司情况
及 业 绩
(15分)


1、公司注册资本(低于50万扣1-2分)3
2、团队核心人物履历及对东台发绣理解2
3、案例演示(仅指投标人近年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10
方案设计
思 路
(10分)1、总体设计原则及策略7
2、各项设计项目明细完整性3
提供的设计
方 案
(45分)1、平台CIS系统设计10
2、发绣素描软件设计
5
3、网站导航设计4
4、数据库后台架构8
5、电子商务操作模式8
6、基础页面设计10
技术保障及
承 诺
(10分)1、软件安装调试5
2、免费服务期间5
投标价格
(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20

第二章 投标函、评标办法及各类表格

1、投 标 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编号为DZW 的谈判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本单位自愿遵守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履行全部责任。
本单位对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报 价 表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总报价
总报价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项目费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 (盖 章)

年 月 日




4、服 务 承 诺
如我方为成交供应商,郑重承诺如下:
(1)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标书规定的交货期限内将中标的发绣智能网络商务服务平台系统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网络交付通过之日起,试运行60天。
(3)网络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维修服务。
(4)网站维护期内使用出现的系统故障和错误,我方24小时之内解决。后台软件系统缺陷,我方2 天内修复。
其他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 章)

年 月 日

企业
名称
详细
地址邮 编
法人
代表企业性质注册资金 (万元)
营业
面积 M2在册员工 名技术人员 名
联 系 人职 务所在部门
联系
电话传 真
手 机 号电子
邮箱
供应商
品范围
企业概况
主要业绩
服 务 单 位项 目联 系 电 话联 系 人



5、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信息表
填表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合同文件

甲方: 东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 东台市步行街88号
电话: 0515—— ********
传真: 0515—********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于2012年  月  日 午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进行竞争性谈判,经综合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价款及中标内容清单: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该价格包括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采购内容清单
产品名称型      号单位数量

总价(大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网站开发制作期开始之前提供有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电子文档),应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功能模块描述清晰。
2、甲方将协助乙方系统开发及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每次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并由甲方项目管理人签名认可后传真给乙方作为进度控制的备份资料。
4、发布的内容,运营的业务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5、按合同所定时间支付费用。
6、甲方完全拥有网站版权及内容(包含网页的内容信息、数据、图片及网站的功能系统)的所有权,拥有网站所有源程序及代码的所有权。
7、在甲方付讫所有合同款之前,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网站系统分析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
8、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虚拟主机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9、甲方在使用乙方虚拟主机开展业务时,应遵守Internet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文本或垃圾邮件。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10、甲方申请的虚拟主机只能供自己使用,不能转让和出租。由于转让、出租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11、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虚拟主机管理账号、密码等资源。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账号、密码泄露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12、甲方将自行解决办公设备及与本系统有关的信息处理设备的购置及维护(指甲方业务区域内的所需设备)。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网站建设与制作,以及关联的后台技术开发事项。
2、乙方承认甲方对网站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网站建设思路及系统分析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只根据甲方签名确认后的反馈意见表上的内容进行相关程序的修改,但明显的甲方未发现的错误或纰漏,甲方应对相关程序进行修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
5、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制作网页的资料保密,直到甲方做出相反声明为止。
6、乙方负责虚拟主机信息平台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7、乙方在网站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错误,应24小时内更改。
8、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以安排系统开发及维护人员参与甲方的业务运营系统中,以便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9、乙方不得未经允许将甲方的营业数据及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
10、乙方将为甲方的管理人员提供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
11、乙方有义务优先提供甲方在项目后期扩展方面的服务。
12、乙方将负责甲方运营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若确因乙方机房的设备故障而导致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13、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如果发现入网甲方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正并直至停止通讯服务。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14、乙方将免费为甲方网站维护12个月。包括添加删除和修改文字,以及修改因功能不完善而导致的网站问题。
15、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商定的项目进度表。
16、乙方为甲方设计的网站中,一切非甲方提供的内容或素材侵权、网站版权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网站的设计风格等应用于第三方的网站,同时,也不得将第三方网站设计风格套用于甲方网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费用。
18、在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之前,乙方不得将在本合同中的本案业务再分包给第三者。

三、网站建设完成及发布时间
1、在网站建设所需的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的前提下,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认可后,乙方于50个工作日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和软件开发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传至网上发布(通过在浏览器输入网址,能在intelnet网上浏览到网站视为网站开通)并基本满足验收标准。
2、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或甲方拖延定稿(定稿指确认网站设计风格、功能规划、频道栏目设置)日期等原因导致的制作周期延长,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若因甲方所委托第三方开发的其他程序组件造成拖延(其他组件是指针对发绣的行业数据库无线操作后台、虚拟发绣产品二维数字展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及售后服务承诺
1、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50000.00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售后服务期满一次性付清余款。
2、所供货物发生故障时,须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无法修复时3日内更换货物或配件,并保证所换货物或配件不低于原配置,如72小时内不能到位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更换设备,其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所有货物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货物的托运、安装及预装常用软件等,均不需另行付费。
4、根据厂家规定的免费保修时间对所供货物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对用户货物的维修,只收成本费,并提供终生技术服务。
5、如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的毁损,乙方有义务协助维修。
五、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开发周期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签订日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 )。
2、在2012年 月 日乙方将软件系统整合后交付给甲方(项目上线,可通过域名访问),甲方经过试运行且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软件在客户实际环境运行无问题,60天日内支付最后一笔,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六、网站交付、领受和试运行
1. 交付
1.1乙方应在进行网站交付(乙方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并上传至甲方的主机或虚拟主机相应的位置后)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网站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交付日期按质按时交付,如因延迟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交付内容
乙方应按照双方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4. 网站(包括后台软件系统)试运行
4.1 自网站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60天的试运行权利。
4.2 如由于乙方原因,网站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15天,直至网站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4.3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网站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七、验收程序及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验收程序:在通过试运行,甲方测试人员完成网站功能及性能测试,并获得通过的前提下,验收负责人签署《网站验收单》后即为完成验收。
2、验收的标准是: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并应符合已经确认的网站整体功能及设计风格,数据库运行稳定,网站日常维护方便。
3、验收后的维护:
1)、乙方将对本网站提供12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
2)、网站维护期内,对甲方在使用本网站所出现的系统故障和错误,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马上进行分析处理,并于24小时之内提供解决办法。对于因后台软件系统缺陷,乙方应在 2 天内提供修复程序。
3)、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功能及主页,改动在不违背主页风格和系统分析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动要求对程序开发要求增加较大,须另交开发制作费,具体收费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
八、保证条款
1、乙方所开发的后台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和涉及他方的诉讼。
2.、在乙方所交付的后台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同时,保证没有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
3、侵权赔偿
3.1 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如果甲方在此类诉讼和法律请求中受到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应诉所花费的律师费、差旅费、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2 如乙方所交付的后台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后台软件,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3.3 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后台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 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后台软件,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后台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后台软件,或该后台软件中非乙方对本后台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为保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进度和甲方网站的制作质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乙方所需的网站建设方案的全部资料。
2、双方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须共同执行商定的项目进度表及双方认可的系统分析,任一方不得擅自任意单方面违约,否则视为单方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3%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及其附件涉及的内容,双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3%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和系统相关的各种资料以及乙方提供的系统分析报告、程序代码、网站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发生的其它违约和争议情况,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提请当地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免责条款
1、因电信部门检修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系统暂时停止服务或者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在签字盖章后5日内报送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和财政局备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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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档、图片、效果图、制作好的网页,数据库设计文档、客户信息、使用流程)都要进行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许可第三方获知、阅读、使用、和复制。
定义:
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保密义务: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接收方”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
不能将“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接收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接收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接收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外情况: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专有信息的交回:
当“透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没有“透露方”的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救济方法: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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