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流通领域粮食质量卫生调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次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3.2、具有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近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记录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续见本公告第七条“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流通领域粮食质量卫生调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JL-SH202013) 3、预算编号:00-20-398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流通领域粮食质量卫生调查”(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上海市) 6、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42000.00元(国库资金:742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5-13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20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13 13:30:00至2020-05-20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05-13至2020-05-20,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报名地点:www.zfcg.sh.gov.cn;),邮箱:zhangjy_hdjl@163.com,座机:***-*********109;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800元/本,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家汇支行,帐号:31****-********470)。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5-25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5-25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10评标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10评标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投标回执、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CA证书(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投标回执、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CA证书 六、 其他事项 上接本公告第一条: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3.9、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七、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