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建筑工程新建(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建筑工程新建(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2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建筑工程新建项目中介机构选择,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现进行公开招标选择2012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建筑工程新建项目中介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2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建筑工程新建项目中介机构选择

2.2项目位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

2.3服务周期: 2012年1月29日---2012年12月31日,具体单位工程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确定。

2.4招标范围:

1)4标段:2012年长东北核心区建筑工程新建项目房屋面积测绘机构选择;

2)5标段:2012年长东北核心区建筑工程新建项目防雷工程检测机构选择;

3)6标段:2012年长东北核心区建筑工程新建项目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机构选择。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防雷工程检测资质。

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室内环境检测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及个人(包括从业人员)投标。

3.4外省投标单位须先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资格后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 王晓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4号,青普桥头晨光国际A座六楼

邮政编码:130012

联 系 人:王闯 赵明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163.com">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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