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水环境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南山区水环境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山区水环境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深办发[2018]31号)、《深圳市2020年水污染治理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关于做好过渡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关于印发深圳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1年)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水管理进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圳湾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圳市20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水污染治理成效巩固管理提升年”下沉督办工作方案》、《深圳市涉水面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部署,完成南山区相关水环境管理技术服务。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从供应商资料库里查询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注册状态,投标供应商注册状态无效的,将按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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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技术服务内容 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跟踪南山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对河流水质超标情况进行现场评估、问题分析、溯源解析,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分析。 (二)跟踪南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对饮用水源水质超标情况进行现场评估、问题分析、溯源解析,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分析。 (三)跟踪南山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对近岸海域水质超标情况进行现场评估、问题分析、溯源解析,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分析。 (四)跟踪南山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对水质超标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原因分析,提出改善建议。 (五)每月日常巡查 结合市生态环境局河流水质科技管控项目、河流“一周一测”等安排,对南山区长岭皮水库排洪河、大南山排洪渠、下白石排水渠、十二号明渠等其他河流进行每月日常巡查,协助采购人对上级部门交办水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问题分析、跟踪整改情况等工作,建立相关台账。 (六)协助入河、入海排污口管理 协助做好入河、入海排污口管理,异常排污口水质补充监测。 (七)协助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协助开展《“水污染治理成效巩固管理提升年”下沉督办工作方案》、《深圳市涉水面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圳市2020年水污染治理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等工作,包括区方案制定、统筹并跟踪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提供问题分析报告,为南山区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八)其它工作 其它水环境管理相关工作。 二、项目成果 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南山区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下水、近岸海域等各类水环境质量分析季度报告 2.南山区入河、入海排污口情况年中报告 3.南山区入河、入海排污口情况年终报告 4.各类水环境巡查及发现问题现场调查分析月报 5.南山区涉水面源污染问题分析年中报告 6.南山区涉水面源污染问题分析年终报告 7.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成果 三、人员和设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5人(不包括派驻人员、不包括现场巡查人员)。 2.派驻1名人员(具有环保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或硕士(含)以上学历)常驻采购单位。 3.配备2名现场巡查人员,具有环境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1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4.配备1台便携式水质监测仪,包含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因子。 5. 配备本项目所需的交通、办公等设备、仪器等。 | |||||||||||||||||||||||||||||||||||||||||||||||||||||||||||||||||||||||||||||||||||||||||||||||
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服务期满后,采购人保留续签的权利,可根据工作需求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的服务期均为12个月,续签次数最多为2次。 二、验收要求 验收方式为项目成果需获得采购人认可,并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三、经费预算 1. 本项目财政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财政控制金额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由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自主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南山区水环境管理技术服务的劳务服务费(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医疗保险费、社保费、公积金、补贴、加班费、安全意外保险等,报告编制费用、设备仪器费、交通费、税金、风险金、利润等本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四、付款方式 按照深圳市财政相关要求付款,分期付款。 | |||||||||||||||||||||||||||||||||||||||||||||||||||||||||||||||||||||||||||||||||||||||||||||||
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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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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