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灯具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灯具设备招标公告

汉川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灯具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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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汉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下达的“汉财采计【2011】130号” 计划下达函及变更批复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川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就其汉川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灯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11] 156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汉川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灯具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汉川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工程电气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灯具(设备用房、办公室照明、消防照明灯具)。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第一批供货期为30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生产厂商需具备相应产品合法的生产许可资格,其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均不得低于1000万元,不论是产品制造厂商或销售代理商,均要求有制造厂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品牌要求:飞利浦Philips、欧普OPPLE、松下照明、欧司朗OSRAM、FSL佛山照明、雷士照明、耐普NPU、阳光照明、三雄?极光照明、品上照明;
4、投标人所投的照明设备须具备“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并提供《国家强制产品认证(CCC)试验报告》;
5、光源具有国家CQC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3年(2008年以后)应有3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采用高频高效节能荧光灯的照明项目成功地运行的业绩,投标人提供对应主要设备供货合同,及用户评价意见备查(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有关事项: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12月 28 日起至2012年1月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时(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不接受邮购)。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产品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走访现场、疑问及解答:
请自行现场踏勘,联系人:黄继明主任,联系电话:****-******* 137*****702
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 1 月 6日9:00前书面形式(盖公章)传真至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q.com">********@qq.com。
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1 月11日9: 30时前(北京时间)。
所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到汉川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五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汉川市原物资局办公大楼)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逾期将不受理。
4、定于2012年 1 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汉川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五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汉川市原物资局办公大楼)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开标厅进行询价。
5、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请在询价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询价保证金要求:
供应商须在询价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向指定账户提交 伍万 元询价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汉川市人民医院迁建办公室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汉川欢乐支行
帐 号:181*****290********

采购人:汉川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继明   电 话:****-******* 137*****702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四楼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红侠、李勇 邮 编:430010
电子函件:********@qq.com">********@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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