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太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科研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科研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TYYD-TYLGZFCG2020-104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四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以投报全部包数,也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采购需求:
第一包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原位拉曼光谱仪
1

1.与扫描电镜(电子探针,能谱,阴极荧光)联用(SEM/RAMAN)。
2.与原子力显微镜/近场光学显微镜联用(RAMAN/AFM/NSOM),并无需对拉曼光谱仪做任何改造。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馆E座(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60%的款项;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供货期间,若无违约,货到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供货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4)质保期间,若中标人未按约定进行货物的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第二包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同步热分析仪
1

同步热分析将热重分析可用于测定和评价材料热稳定性,是探究反应机理、建立数学模型及评估过程能效等所需的重要基础数据
进口产品
2
双通道微孔物理吸附仪
1

主要用于材料比表面积和孔结构测试
进口产品
3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1

主要用于材料的直接透射、散漫穿透、反射(漫反射、总反射)的测定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馆E座(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60%的款项;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供货期间,若无违约,货到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供货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4)质保期间,若中标人未按约定进行货物的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第三包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X射线衍射仪
1

对物质进行物相分析、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可对无机材料、金属材料、有机材料、复合材料,有机化学,等进行物相组成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微量样品分析。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馆E座(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60%的款项;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供货期间,若无违约,货到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供货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4)质保期间,若中标人未按约定进行货物的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第四包 预算金额:760000元 最高限价:760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气相色谱仪
1

用于光催化制氢、电催化制氢和氧及二氧化碳气体催化还原等方面研究各种气体组分的分析检测。
2
自动在线光催化分析系统
1

用于光催化制氢、光催化全分解水及光催化二氧化碳还原等方面研究。
3
光催化平行反应仪
1

光催化平行反应仪是一款用于实验催化、合成的多位点装置,操作规模20mL左右;对光照时间和强度,光源波长均可进行单独调节;同时可实现精准控温加热磁力搅拌功能,实现无水无氧反应,使反应条件简单流程化。
4
气相色谱仪
1

用于光催化制氢实验中各种气体组分的定量分析检测。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馆E座(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60%的款项;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供货期间,若无违约,货到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供货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4)质保期间,若中标人未按约定进行货物的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及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期限:2020年5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5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已入主体库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2.按照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scsq)办理数字证书(CA),已办理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3.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12室
(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12室
(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
八、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tianbo@tyut.edu.cn
九、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王勇、袁力敏
联系电话:****-*******
邮箱:ydgdzs@126.com
十、质疑联系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3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研仪器 材料 太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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