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郊野单元保护与控制研究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郊野单元保护与控制研究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就鄞州区郊野单元保护与控制研究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鄞州区郊野单元保护与控制研究规划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201021
三、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20日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研究范围等):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研究范围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鄞州区郊野单元保护与控制研究规划 | 本次研究以鄞州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郊野地区作为研究对象,一是通过对郊野空间片区的研究,提出目标定位、功能引导,划分郊野单元。二是针对姜山镇郊野地区,形成郊野单元详细规划的前期研究。 | 40万元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7.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05月13日起至2020年05月22日17:00时止。
8.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90。
8.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8.4、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5、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 06月03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详见电子显示屏(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6月03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详见电子显示屏(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11.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否则不能确定为中标人。供应商注册: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11.2、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三、特别提醒: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如疫情解除,则该项内容自动作废):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tender01@126.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
联系人:许老师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明、林叶、蒋敏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ender01@126.com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附件信息:
********78/20205/51501a72-ca25-494a-89b3-56ccdacd1dec">ZJZC-201021-鄞州区郊野单元保护与控制研究规划项目【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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