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化公司重点行业关注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初步采样调查技术服务

宁夏石化公司重点行业关注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初步采样调查技术服务

宁夏石化公司重点行业关注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初步采样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AH-2020-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重点行业关注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初步采样调查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招标范围为: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重点行业关注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初步采样调查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为:按照国家和集团有关要求,对我方被纳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名单的炼油厂、化肥厂2个地块开展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工作、初步采样和样品分析测试工作、采测数据录入系统等工作,且采测成果最终获国家、省和市的认可,并完成调查总报告的编制。

2、本招标范围的项目:包含方案编制、现场钻探、样品实验分析、数据上报、调查总报告编制等费用,以通过集团和地方各级审查作为合格交付成果,所包括的所有费用均涵盖在本标的范围内,除本标的外,发包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本招标范围的投标总价、单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所有工作和服务及投标人承诺的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和服务的全部费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招标项目涵盖的工作内容,如因法规修订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对验收项目进行调整、优化等,则执行政府部门规范,双方在本合同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要约进行明确。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一年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6项资格要求,任何一条不满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1、投标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登记注册。

2、投标方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投标方2017年1月以来具有规模以上炼油化工(如:500万吨以上炼油装置、30万吨以上合成氨装置等)企业至少2项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项目类似业绩。

4、投标方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或化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本项目的其它技术人员至少有2名成员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调查专项培训。

5、投标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企业经营状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有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信息但已移出的除外)。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以上投标人资格验证凭证如下,如任何一条未提供或虽提供但不符合下列规范要求,即失去投标资格: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工程勘察资质证明。

3、提供:投标方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至少2项规模以上炼油化工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及评估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4、提供:投标方项目负责人的环境保护或化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项目组内技术人员至少2人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调查专项培训的证明材料(如培训结业证、合格证等)。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信息查询的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年05月14日08:00至截止时间*******">05月20日23: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3日08:20,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http://www.cnpcbidding.com)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03日08:20

开标地点:宁夏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338号宁夏石化公司宁华园矿区办公楼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海龙 电 话: *******">0951-2972885 传 真:****-*******

电子邮件: *******">hlliu-nx01@petrochina.com.cn 邮 编:750026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14转电子交易平台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0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调查 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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