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13日16:05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14日00:00至2020年05月20日23:59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6月01日10:00至2020年06月01日10: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6月01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景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746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4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南路107号第13层0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746 |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0zfcg00411
3.隶属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4.隶属行业: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 品目名称 | 本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 项 | 1 | 500000.00 | 50.0 | 1、建筑面积:6630㎡,办公楼(9层),公共部位日常卫生保洁包括,院落、一楼门厅、楼门、各楼层防火门、灭火器箱、走廊、楼梯及楼梯扶手、墙面、门窗、卫生间等;2、物业费;3、楼宇幕墙清洗;4、水电暖维修;5、日化用品;6、办公楼门卫值班登记(不含后院进出口保安);7、后院进出口保安; |
三、项目总预算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1.2、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1.4、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缴纳申明)1.5、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缴纳申明)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5-14 00:00:00至2020-05-20 23:59:59
磋商文件起售时间:2020-05-14 00:00:00
磋商文件止售时间:2020-05-20 23:59:59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1 10:00:0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01 10:00:0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4.磋商文件的售价:0.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01 10:0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01 10:0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景佳
2.联系方式:180*****74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2.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47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滕东杭****-*******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南路107号第13层0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景佳180*****746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或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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