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业务协同平台建设费用及软硬件服务类采购项目

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业务协同平台建设费用及软硬件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洛阳众智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1]YT[GK]*******-1的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业务协同平台建设费用及软硬件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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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102支撑软件开发服务支撑软件开发服务1国内**************洛阳众智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智软件V1.0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贰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乙方在36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开发并交货,具体研究开发工作进度如下:(1)合同签订后进行详细的需求调研。(2)调研完成并通过后,乙方于27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系统的开发、测试以及系统的安装与调试,交付使用,投入试运行。(3)试运行90日,及时调整完善系统存在的问题,试运行结束后,甲方出具试运行结束报告,并组织系统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维护期。;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太康路135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安装调试:(1)由乙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甲方签字确认,附验收报告);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2)乙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3)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乙方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4)乙方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乙方负责。(5)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用具,在进入甲方安装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安装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乙方负责。5.2免费培训:(1)现场培训:乙方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需方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2)专门培训:乙方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需方2名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3)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4)此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1)软件硬件保期为整机验收合格后12个月,如生产厂家或技术部份有更长时间的保质期要求的以相关为准;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维护期后售后服务方仍应对该系统软件的运行管理提供终身服务。(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8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3)在保修期以后,保证用户在设备正常使用寿命期内,以合理价格购买到零配件和易损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4)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所投产品售后服务机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和售后服务专业人员配置等方面情况:提供维修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5.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1)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1)验收标准的要求。b.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c.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发现虚假响应参数,将不予以验收。d.乙方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4)《技术规格要求》内容只提及产品主要配置,乙方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产品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乙方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产品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产品总价的2‰的延误金。(5)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5.5技术资料:乙方应在设备交货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5.6专用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5.7备品备件:乙方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系统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进入90天试运行阶段,系统试运行结束后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签订验收报告。(2)试运行结束后,如系统无问题,甲方逾期达20个工作日不进行验收工作,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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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合同签订后支付30%
230硬件安装、调试完成支付30%
335验收合格后支付35%
45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款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始,至合同免费维护期结束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1)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服务的;(3)乙方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4)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5)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10.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10.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肖龙健委托代理人:
刘从丰联系方法:152*****290
联系方法:158*****34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账号:********0952

签订地点: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硬件服务 费用 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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