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十三五”标段七(第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十三五”标段七(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某单位“十三五”项目 标段七(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FY-2020-017
1、招标条件
某单位“十三五”项目 标段七(第二次)已由/号文件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某单位“十三五”项目 标段七(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某单位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HY 更换变压器、HY 更换干式变压器、HY 更换高压输电线路、HY 更新改造管线洞防爆照明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内容为:HY 更换变压器、HY 更换干式变压器、HY 更换高压输电线路、HY 更新改造管线洞防爆照明设施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10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16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拟参与的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财务要求:2018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并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3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外企和港澳台企业及外资背景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新千国际广场 18 号楼 8 楼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概不退换,且不支持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新千国际广场 18 号楼 8 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新千国际广场 18 号楼 8 楼
青海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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