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街(北段)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地块(四)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解放街(北段)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地块(四)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康市解放街(北段)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地块(四)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康市解放街(北段)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地块(四)工程施工监理,由于第一次开标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康市解放街(北段)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地块(四)工程
2、建设规模:建筑占地面积4108.2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132.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62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752.47平方米。1号楼、4号楼:地下二层,地上十八层;2号楼、3号楼: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 ,剪力墙结构。
3、工程概算:约1.09亿元。
4、建设地点:永康市三马路东侧。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4日16时止
五、报名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8楼>)。
六、联系电话: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
七、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养老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永康市外企业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6、企业简价、近年来业绩等资料。
备注:以上第1~6条的资料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企业报名前需办理企业诚信手册及交易席位证。根据永康市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资格、业绩等),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凭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总公司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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