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厂石灰窑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招标公告

石灰厂石灰窑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招标公告

新钢公司石灰厂石灰窑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招标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石灰厂石灰窑(2×?4×60m石灰回转窑)余热(含部分转炉富余饱和蒸汽)利用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涉及的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件设计等)、建筑安装工程(含地基处理、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车、性能考核、达产达标、竣工验收、环保、消防、人员培训、运营、质保等全过程工作内容自行组织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本项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进行工程建设、管理。

一、资金来源:按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由承包方自行筹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报名人应具有国内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并备案公布的节能服务公司[需在投标时明确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商及合作协议,设计技术服务商需具备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低温余热利用发电工程同类业绩];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能力和相应业绩;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偿债能力(须在投标时提供银行开具的公司自有资金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如工程建设资金中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的,还需提供由银行开具的针对该工程建设资金的贷款承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近三年(2009-2011年)承担过低温余热利用发电工程同类业绩(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报名:

日期: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9日上午12:00,每天8:00-17:30(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投标报名时即可索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投标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月9日上午12:00时前;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江西省新余市);

报名时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编、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

同一集团公司(含该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参与本项目多个投标主体的,招标方只接受其中一家公司作为唯一投标主体参与项目投标,重复参加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进行处理。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工程招标活动。

招标机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招标办

邮 编:338001

联 系 人:汪嵩高 朱高萍

联系电话:****-******* 138*****278

传 真:****-*******

电子信箱:wangsg528@163.com

开 户 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新余市工行新钢办

帐 号:150*****0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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