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小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平和县小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平和县小溪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福建华夏漳招字[2011]0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和县小溪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以由 漳州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水【2010】327号文(批文号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名称),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9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平和小溪镇实施西林村、联光村、产坑村、高南村、溪洲村、五村村、坑里村、内林村、湖田村、岩坂村、金光村、旧县村、古楼村、豆坪村、玉溪村、厝丘村、旧楼村、枋埔村等18个村及内农村学校的供水工程。供水总规模1.0万吨/日,供水保证率95%。主要为铺设输配水管网和部分钢管以及安装管道闸阀、球阀、排气阀、排泥阀、水表等附属工程。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新城花园36幢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月16日12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陆 万元人民币整(¥260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7日上午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发改局五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2012年1月 17 日上午9 时00 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用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先由中标人代垫)及中标单位支付。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电话: 小曾 联系人: 135*****5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新城花园36幢401室
电话:****-******* 传真:****-*******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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