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移动2020-2023年造价审核服务_招标公告
新疆移动2020-2023年造价审核服务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3年造价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号: XJYD********440,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2020-2023年造价审核服务项目 1.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或框架合同金额达到上限值或下次采购结果下发为止 1.1.3服务地点:全疆 1.1.4项目规模:采购预算为3000万元(含税) 1.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内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新疆通信服务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施的全疆及16个地州市区管、分管建设项目、维修项目控制价或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估算、概算编审;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针对土建类项目,对项目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实施现场审计);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备注:①标包1至标包3:服务内容包括“报价表格式”中的清单内容。 ②标包1:服务内容还包括全疆性需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③各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报名及投标,但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包,即评标时,投标人在标包顺序中满1个标包后,就不再参加所投后续标包的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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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要求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标包1-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承担过同类工程造价经验,且造价咨询合同(或框架合同)的累计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业绩要求须包含单项报告送审值100万元以上通信工程3个;200万以上土建工程2个,另须提供新疆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建工程控制价备案表1个,且控制价金额须大于400万元); (4)提供2017年至今最新一期无亏损且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7)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8)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包2-巴州、喀什、克州、阿克苏、和田;标包3-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博州、伊犁、塔城、阿勒泰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乙级及以上级别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承担过同类工程造价经验,且造价咨询合同(或框架合同)的累计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业绩要求须包含单项报告送审值100万元以上通信工程3个;200万以上土建工程2个); (4)提供2017年至今最新一期无亏损且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7)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8)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0年05月13日18时30分至2020年05月20日18时31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 元(¥200.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从本单位账户支出。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6055) 账号:********4796。。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09日10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珏大厦综合楼三楼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中心(喜相逢酒店外面右侧通道进入后左转准时参加。 4.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http://b2b.10086.cn),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王涛 电话:139*****000 邮编:8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1号建设广场A座10层A室) 联系人:刘越哲 电话:****-*******-****、157*****231 邮编:830000 传真:****-******* 电子邮件:********4@qq.com | ||||||||||||||||||||||||||||||||||||||||||||||||||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9、附加项 9.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审核通过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9.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售后不退。 9.3特别说明:项目报名审核成功的供应商请将购买标书的付款凭证(请将标书费汇入公司账户)截图发送至********4@qq.com">********4@qq.com邮箱,并在(b2b.10086.cn)完成点击“标书购买”,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标书购买后需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如因供应商9.4重要提示: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以个人名义购买文件打入我公司账户的费用,招标代理公司不再提供发票。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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