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开发区、各乡镇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更改)招标公告

城区、开发区、各乡镇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更改)招标公告

德惠市城区、开发区、各乡镇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择招标公告变更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专业: 市政基础设施

现对德惠市城区、开发区、各乡镇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择(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1-399、400)的招标公告变更:

原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1年12月31日16时止。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城区、开发区、各乡镇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择经招标人同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内容:

一标段:德惠市城区、德惠经济开发区、米沙子工业集中区(包括长德工业园区)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择

项目地点:德惠市城区、德惠经济开发区、米沙子工业集中区(包括长德工业园区)

二标段:德惠市各乡镇土地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择

项目地点:德惠市各乡镇

2.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2.3 计划开始日期: 2012 年 1 月 20 日,计划结束日期为 2014年 1 月 20 日。

2.4 成果质量要求:评估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关部门审批、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土地评估A级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土地评估B级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近一年完成过满足上述工程相应评估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均可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职称,且有过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评估工作不准转包、分包及挂靠。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向德惠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德惠市检察院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1年12月26日至2011年 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到德惠经济开发区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德惠市德大路

联系人:张洪发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惠经济开发区四楼

联系人:刘丽

电 话:159*****6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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