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西藏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DHY-CDCG-********6
二、招标项目:西藏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8.50万元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台式电脑 | 20台 | |
2 | 扫描、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 | 14台 | |
3 | 碎纸机 | 10台 | |
4 | 扫描笔 | 10支 | |
5 | 交换机 | 1台 | |
6 | 功放 | 2台 | |
7 | HDMI光纤延长器 | 1对 | |
8 | 音响 | 1套 | |
9 | 拉杆箱 | 1个 | |
10 | 彩色复合打印机 | 3台 | |
11 | 笔记本电脑 | 3台 | |
12 | 高拍仪 | 1台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须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0年 5月 14日至2020年 5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下午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以及下列资料原件到昌都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50、51号窗口(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 5日09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0年6 月5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和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昌都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325
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14日
标签: 办案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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