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服务招标公告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服务招标公告



一、对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报价函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潜在供应商递交服务方案(如有)及报价须知:

2.1纸质文件:投递人按采购内容填写报价,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式贰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递交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产品名称,递交公司全称。

2.2潜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为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投标人须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和相应的技术培训、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

2.3潜在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潜在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4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2.5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范围和对象

A范围

1.海岸带区域。以市政府公布的海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向海一侧覆盖围海、填海、构筑物等用海区域。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港口码头岸线、工业岸线、矿产能源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和自然岸线(滩涂、湿地、潮间带等)在内的全部岸线范围。

2.入海河流。有监测断面的河流(木兰溪),自入海河口沿河道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三江口监测断面),且沿岸左右各500 m的范围内的行政村;无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沿河道向上游上溯5km,且沿岸左右各500 m的范围内的行政村。

B排查对象及试点

1.直接入海排口。是指废水、地表径流、雨洪水直接进入我区沿海滩涂、湿地、潮间带、海水环境的入海排口。

2.间接入海排口。是指排口在海岸线向陆一侧,废水、地表径流、雨洪水先直接排入与海岸线相连的河流、支流、溪流、沟、塘等,在间接进入海域的排放口。

(二)工作要求

1、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调查摸底并做到边查边测。(所有排查出来的排污口全面监测)

摸底排查采用“三级排查”方式,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第一级排查:对人员难以到达区域灵活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进行初步排查,分析辨识疑似入海排污口。第二级排查:采用人工现场排查方式,对排查范围内入海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岛屿、码头、工业聚集区、人口集中区以及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现场排查(已封堵或接管入河排污口不列入此次排查范围),核实确定入海排污口信息。第三级排查:对疑难区域、疑难范围进行查漏补缺,重点攻坚,进一步完善入海排污口名录。

按照边排查、边监测、边溯源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入海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计划,与实地调查摸底同步开展采样监测与溯源分析。在监测入海河流、沿海溪流(沟渠)、雨洪径流等地表水体时,注意盐度控制在3‰以下,监测因子至少应包括“盐度、pH、高锰酸钾指数(CODMn)、氨氮、总氮、总磷”;监测各类污水时,监测因子至少应包含“pH、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磷酸盐(以P计)”。

2、开展排污口溯源整治。在监测勘查基础上,结合工作经验,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有效管控入海排污量,确保入海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

3、建立入海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入海排污口 “查、测、溯、治、管”等工作规范体系,相关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管理统一采用“碧海卫士”APP。依托生态云平合等构建海域水质信息与入海排污口监管联动的“一张图”,逐步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治海主体责任,防止已整改完成的入海排污口回潮、反弹。

四、专利说明

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报价人应保证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报价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用户的损失。

五、注意事项

该项目包含整治后照片上传,整治由乡镇整治,整治后照片上传至平台由中标单位一并负责。

六、其他事项

请拟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服务采购》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根据本最高限价询价公告要求,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报价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莆田市北岸生态环境局(疫情特殊时期,统一采用邮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401室,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4-59593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排查 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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