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德政北路道路工程(学府路-兴蓝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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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对于“蓝山县德政北路道路工程(学府路-兴蓝大道)”招标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统一答复如下:
1、公示的评审报告中,暂列金额按总造价5%列入,共计¥1,041,097.8元( 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零玖拾柒元捌角)。但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暂列金额汇总值为“二、暂列金额1,041,097.8元”,分项为“5.暂列金额(总造价5%列入)1,041,097.77元”,请问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以1,041,097.8元为准?还是以1,041,097.77元为准?
答:以*******.77元为准。
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为:
(1)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不能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的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并同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请问,原件是否无需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证件及业绩证明资料等,只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以上两点原件即可?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款要求提供。
招 标 人: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盈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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