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产后服务中心便民店改造(苗店、兴隆、大冯营)项目及饶良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社旗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产后服务中心便民店改造(苗店、兴隆、大冯营)项目及饶良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社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委托,就社旗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产后服务中心便民店改造(苗店、兴隆、大冯营)项目及饶良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2020-34 | ||||||||||||||||||||||||||
三、项目预算金额:*******.28元 | ||||||||||||||||||||||||||
最高限价:*******.2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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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1、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内容和采购货物清单及要求为准; 2、项目地点:社旗县境内;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和交货期: 第一、二、三标段工期:30日历天/标段; 第四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社旗县苗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粮油便民店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433614.62元; 二标段:社旗县兴隆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粮油便民店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405108.76元; 三标段:社旗县大冯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粮油便民店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360639.9元。 四标段:社旗县饶良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设备采购,招标控制价:169700元。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第一、二、三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4、企业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第四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所有参与该项目人员须知: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项目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1人进入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测量体温、信息登记、查看健康码和消毒工作。投标供应商不得安排有湖北省及国内重点疫区居住出行史的工作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入交易中心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健康二维码(能够显示其疫情防控期间活动轨迹)及授权委托书现场递交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划为I类疫区的投标供应商不建议现场参与投标。供应商因疫情防控无法到达现场参与开标的可以授权(供应商出具授权书)采购人所在地公证机构指定人员在法定时间内参加本次开评标活动,通过邮递方式将电子CA数字证书(标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邮递至其委托人。 (3)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评标专家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投标现场请分散就坐,自觉接受防疫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健康证明和行程监测,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以上进场工作人员不得有刻意隐瞒和谎报漏报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交易主体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后应按照中心指定区域候标和开展工作,严禁随意走动。 投标期间不允许进出,请自行准备简餐,交易场所内提供开水,不接受外来送餐服务。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5月15日08时00分至2020年0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qggzyw.com左侧“用户登陆”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500元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6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西北角),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的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6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西北角)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5月14日至2020年05月21日。 | ||||||||||||||||||||||||||
十二、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社旗县粮食局 | ||||||||||||||||||||||||||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138*****073 | ||||||||||||||||||||||||||
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151*****627 | ||||||||||||||||||||||||||
3.监督人:社旗县财政局 | ||||||||||||||||||||||||||
联系方式:****-******** | ||||||||||||||||||||||||||
发布人:范路花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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